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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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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社会、政治和经济机制的基础,对于解决现代社会中复杂的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撰写优秀的个人工作管理制度?这里分享一些个人工作管理制度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个人工作管理制度篇1

厨房处罚评分标准

1、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5分、5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工号牌位置不正确、每次5分。

3、不服从领导安排,有抵触性者处罚15-18分。

4、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5分,职责人处罚10分。

5、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价赔偿并处罚13分。

6、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12分。

7、工作态度及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速、菜质不贴合要求者处15-18分,造成客人严重投诉者,买单并处20分。

8、厨师职责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职责人赔偿损失并罚20-25分。

9、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5-18分。

10、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予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罚15分。

11、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按价赔偿并罚5一10分。

12、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职责并罚20分。

13、欧打他人者,开出并处罚20分。14、违反厨房所有规章及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处罚5-25分。

15、累计扣分到达5分以上10以下为警告、到达10分罚款10元,10分以上每分钟加罚10元、每月累计扣分到达30分以上辞退处理

个人工作管理制度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值日领导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台风、大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经教育局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雨,学校要提前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台风大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大雨放学。

4、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交通部门等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5、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6、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

7、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个人工作管理制度篇3

1、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

1)正确使用,精心保养,随手关闭设备或机台电源,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除设备沉积的垃圾;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际定检定人操作;

3)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若设备或机台出现技术性能故障,应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4)保障设备结构的完整,不得随意拆卸或自行维修、不得调换其它设备或机台上的零件;

2、设备事故与处理

1)设备因非正常损坏或正常磨损之故障,致使停产修理或延误生产降低效能者,均为事故

2)不论及事故大小,一旦发生设备故将,操作者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干部和维修人员抢修;

3、设备或机台维修保养规则

1)设备或机台必须服从部门管理人员指派,专人使用、专人保留、专人保养、不得任意调换,违者予以作警告处分处理;

2)不得私自动用或调换他人设备或机台,违者给予作记小过处理;

3)设备机修技术人员,要定期进行设备表面的清洁,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洗机器、清洗机台内部的污垢和垃圾,保障设备的最佳性能;

4)设备或机台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台,应随手关闭电源,减少机械运转,磨损或意外事故的发生,违者作警告处分处理。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干部、品检员、应该强化质量意识,坚持产品质量高于一切的思想;

2、优秀的产品质量是靠精心制作出来的,而不是靠检查出来的,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进厂的原材料、大底、辅助材料、配件等一切物料,必须经品管组检验后方可使用;

4、因设备调整不到位或有问题,应请维修师傅及时调整到位

5、前道工序流转到后道工序的制作品,后道工序操作者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1)经品检员确认的返修品,开具返修单,现场生产干部根据返修单的超额比例就务必开出相应的处罚单。

2)经品检员确认的报废品,则由品检员开具报废单,那么现场干部根据报废单所报废的数量开具补料单。

3)造成返修品、废品流转到下通工序的品检员,处于操作者相同的处罚金额

4)造成返修品、废品流转到下通工序的组长,处于操作相同的处罚金额

6、操作者在制作过程中,必须对领到的配件或材料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如果不认真负责,对返修品、废品继续使用加工,所造成的损失,除对前通工序处罚外,也会对本工序操作者进行更严厉的处罚。

7、严格质量检查纪律,坚持三检制度,即首件必检,中间抽查,逐件检验和自检、互检、专检,对不合格品决不放过的原则。

8、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出的质量问题,应现场询查,分析是否因工艺流程错误,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或调试不正确,操作技术达不到,操作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等原因造成的,根据造成质量不良品的原因,应立即报告给组长或课长,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

9、坚决做到,对待质量问题公正无私,对返修品及时开出返修单,对报废品立即开出处罚单,以利及时补料。

10、各车间新款型体的鞋子上线生产前,根据样品鞋、色卡制作工艺流程单的要求,达到熟练的掌握,以利严把质量点,对于难点、重点加强巡视检查,把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地方消化在生产过程中。

11、对于常见的易发质量问题,必须制定解决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分析会,总结制定出相应的操作方式、动作,应注意的事项等,把问题消化在生产过程中。

12、对于一个鞋型普遍存在的制作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或直接请板师,技能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杜绝批量事故。

13、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命令停止生产,并迅速召开质量问题现场分析会,找到解决的办法后再行生产,发现个别操作者的操作技能达不到该工序工艺之要求的,有权要求组长更换其工序工作岗位,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14、品检员必须认真作好每位操作者的日质量检验记录,为分析,解决质量存在的问题,加强质量工作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为产品质量优秀者提供表彰的依据,为产品质量劣差者提供批评处罚的依据。

15、对于处罚过程的接近合格能使用的产品,回用时,必须呈报领导,方可流入工序继续生产。

16、品检员在作业现场抽查质量时,切实担负起兼职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督导员的职责。

三、开发部管理制度

1、遵照业务部和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安排,坚决服从开发部制定的日工作进度安排的工作量,每人每天必须完成任务。

2、根据业务部,生产部下达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的月设计制作计划,日工作量的进度安排,制定的原则是:

1)首先必须优先保证客商订单所要的样品、确认鞋,斩刀试作样品鞋的完成时间

2)其次安排根据市场流行要求,公司开发的新型体、新款式、新配色的品种。

3)安排二次开发的品种,如:重新配色,配大底等。

3、开发部制定的设计,制作月计划和日工作量进度表,月中调整计划和日工作量进度表,编制完成后交业务部、生产部、以利各部门追踪进度和生产材料购进情况。

4、板房经理根据技术人员的分工职责,合理分解工作计划任务到每个人,建立个人考核办法。

5、板房技术人员必须绝对的服从上级干部的安排,遇客人紧急情况,需作任务的临时调整时,技术人员应积极的配合,以保证灵活的机动性,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

6、接到业务部转来的客商的有关资料后,立即先开出材料采购单。

7、当制板房接到样品制作单、指令单时,首先应制作模具纸板后,再制作其全纸板。

8、设计、制板、拆板、放板、定额、工艺文件,模具要有明确的分工与合作,对样鞋全套资料作业完成后,师傅、板房经理应严格审查,签发后负全责。

9、制定工艺流程制作单时,应将重要部位技术难点作明确特别标记,并加注文字说明和局部图时,以利生产过程的控制,从而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

10、开发部应及时的与业务部,生产部,加强开发前一阶段的信息,情况的交流,沟通,如材料斩刀、大底施始进度等建立行之有效的联络通道。

11、积极有效的做好国际、国内同行业的新的材料、型体款色、配色、技术、工艺、模具等资料情报的收集、整理建档存放。

16、努力作好以开发或生产的“纸板、色卡”的归类建档存放工作、确保二次开发的有效性。

17、板房之一切技术资料,设计工具,仪器不准拿出生产区,不能使用时,以旧换新。

四奖罚条例

1、对员工向公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购确实行之有效,给公司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视其程度给予(30—200元)奖励。

2、管理有方或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作(10—100元)奖励。

3、本人操作之工序,质量保持较稳定者(10—30元)奖励。

4、凡未经书面批准请假而缺勤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5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将扣发其本人尚未发放的全部工资。

5、思想不集中,粗心大意而导致他人受伤或财产受损的罚30—100元/次。

6、非正当理由而拒绝上级分配任务的,罚50元/次以上严重者开除。

7、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20元/次。

8、下班后不清洁工作岗位或不按要求摆整齐工具者罚10元/次。

9、人离开工作岗位,机动电器(针车机、截断机、前邦机等)之电源未关者罚10元/次

10、盛胶水、天燃水、白电油等物品时,桶未上好盖者罚30元/次。

11、凡发现拿铁锤或其它工具敲打有装白电油,天然水等易燃物品之桶罚100元/次。

12、在上班时间内,个人工作区域物品未能有序摆放者乱扔乱丢物品者(成品鞋、鞋面、工具等),罚10元/次。

13、个人工件区域(台面、地面)卫生较脏者5—10元/次。

14、未经批准留宿他人或上班时间留外来人员在公司宿舍者,罚50元/次。

15拿灭火器玩耍者,罚50元/次。

16、发现前道工序有明显之问题,而继续操作者,罚10—30元处理。

17、鞋面上、成品鞋上发现有针尖和尖锐金属者,罚50元/次。

18、用错胶水、处理水者,罚30元/次。

19、大、小包装:装错颜色、鞋号、码数、单脚、箱数,罚30元/盒。

20、指令单、联络函之内容出差错者,罚50元/次。

个人工作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手机使用(含小灵通、大灵通等)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央委员会《关于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的通知》(中保委发〔20__〕3号)及《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东密发[20__]2号),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第二章管理措施

第四条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措施;

(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第六条进入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第七条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第八条涉密单位的领导和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第九条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涉密单位的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知识宣传教育;

(二)明确手机管理的分管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建立健全手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第十一条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第四章奖惩

第十二条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第十三条对在手机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G移动终端使用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3G移动终端谈论、传输、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二、禁止携带3G移动终端进入要害部门部位。

三、禁止在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应采取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能够覆盖3G频段的屏蔽或干扰措施。

四、禁止在涉密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五、禁止将3G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计算机等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六、涉密信息设备与3G移动通信基站及信号转发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

七、严格限制涉密科室和岗位配发使用3G移动终端。

八、涉密人员使用3G移动终端应当从严控制,用于公务活动的3G移动终端必须选用国内品牌,且实行实名制管理。

九、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不得使用3G手机。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个人工作管理制度篇5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务必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务必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个人工作管理制度篇6

第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局技术人员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能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第三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超大存储量的国外品牌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作为涉密设备使用。

第四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第五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信息存储、传输、电磁泄漏发射等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销毁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

第六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放置在安全可控环境中,复印、打印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第七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需维修的,应请有资质的单位上门维修或送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单位技术人员现场监修。

第八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毁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送至有资质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个人工作管理制度篇7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个人工作管理制度篇8

厨房员工的调岗与晋升管理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将其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工作。

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前三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贴合职能要求,则正式委任该职。

3、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4、因工作需要,由总厨和人事决定员工转调,员工务必服从,但应事先征求厨师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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