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
制度作为社会、政治和经济机制的基础,对于解决复杂的现代社会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写出优秀的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篇1
一、实行门卫、教师、中层领导三结合的值班制度。
二、值班教师按时到岗位,有特殊状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做私活。
四、值班人员应填写好值班记录,并收发好刊杂志及上级文件、来函,有事及时通知校领导及当事人。
五、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他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通报校领导。
六、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须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
七、做好校园门前三包工作。
八、遇到紧急状况时,应及时拨打110或119。
九、认真接、转电话,并对重要电话做好记录,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登记。
十、值班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务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
十一、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值班状况,尤其要把未处理完的事项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记、签名。
十二、值班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项设备。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十三、巡逻期间要尽心尽责,一丝不苟的完成校区治安巡逻任务,确保校园教学的安全,制止和防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十四、巡逻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目标进行巡查,时刻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做好巡逻纪录。
十五、巡逻时如遇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务必勇于向前,齐心协力,敢于制止。
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篇2
1、供应方应取得法人资格,是具有较好的质量信誉,经工商行政及有关监督机构所批准的,有经营许可范围的诚信企业。
2、对物资供应方确立供货关系的有关单位进行资格评价,对具有较好质量信誉及具有诚信度的供应方建立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对不合格的供应方实行淘汰制。
3、对与提供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购货合同中应明确供货的质量、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对物资的进场进行验收,并形成纪录文件。
4、供应单位在提供安全物资时,应相应提供该安全物资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颁发的准用证等相关证件。
5、使用单位应对供应单位提供的上述有关证件证书核查验证是否符合真实,并留存存档。
6、一般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的采购计划文件由项目经理审批。特种安全设施和新型推广的安全设施的采购文件,必须报公司技术科、安全科负责审核、批准。
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篇3
1、负责有关大事、图片的搜集、整理、汇编保管工作;
2、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分发;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清理和提供利用;
4、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分发、复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协助进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开具介绍信;
6、负责信件、邮件的寄送,报刊的征订及管理;
7、协助重大活动和会务安排;
8、负责一般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5
1、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性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对执行情况实行跟踪考核。
3、负责会务安排、人员接待及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门考核和公司员工薪酬及奖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公司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请示汇报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篇4
为了加强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确要求,规范行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不许利用计算机、手机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他人工作。
2、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走廊吸烟。
3、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纸箱等其它杂物,废弃的文件应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4、上班时不得玩游戏。
5、人员外出时,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资源发布、转发任何形式的不当言论和垃圾邮件。
7、工作计算机需设置有效的8位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8、不得向外部人员谈论和泄漏内部商业机密。
9、不得赌博、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齐,关闭电脑、显示器等其它设备电源,并切断电源。
11、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装、乱拉电线和接线板复接,杜绝火灾隐患。
12、不得私自将公司财产带出。
13、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篇5
保密
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对公司的职责,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仅限于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无论是退休或离职后,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带给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状况、业务数据;
3、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4、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员工遵守的行为准则
1、务必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2、务必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3、务必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用心进取;
4、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不得利用工作时光从事第二职业;
6、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7、务必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务必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第四章薪金
为了吸引和留住最优秀的人才,我们带给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时在公司内部我们有科学与公正的薪酬机制,令表现优秀的员工得到相应的回报。
1、工资:试用期和转正工资按各个部门的标准计算;
2、奖金:销售提成,根据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3、全勤奖励:全月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发放全勤奖金100元;
4、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0号;
5、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6、季度奖金和年终奖将根据考核成绩和公司的业绩来确定;
7、当季度考核成绩表现为优异或是极差时,底薪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
试用期后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假期
1、国家法定假日,所有员工能够按国家规定享受以下带薪假日
元旦一天
春节七天,调休上班日期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
清明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调休上班日期5月4日(周日)
端午节三天
中秋节三天
国庆节七天,调休上班日期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
其中女员工还能够享有三月八日的半天假期
年休假
公司鼓励你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休假以调节和振奋自我,为此,公司给予员工每年最少五天的带薪年休假。
请你参考以下的标准休假:
服务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此后每增加一年的工龄年休假也相应增加一个工作日,但最高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一年实行一次性休假。
婚假
员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以下连续天数的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1、婚假一般为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5天假期。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2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根据员工本人申请,由总经理确定员工婚假的起止日期;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员工产假的标准: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妊娠十二周以后能够享受每月一天产检假;
2、哺乳时光:哺乳期自产假开始起时光为一年,期间不安排加班。哺乳时光为上下午各半小时,计出勤。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一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光;
3、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
1、正式男员工为公司服务一年(含)以上的可享受陪产假;
2、男员工合法结婚的可享受陪产假:一般陪产假10天;
3、男员工须凭配偶的医院证明、出生证明、病例等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按事假处理。
丧假
如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给予3天的假期。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女员工____假
1、安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日,手术后七日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
2、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日;
3、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与____假需满一年才能享有。公司会全额发放基本工资。
第五章奖惩
奖励
公司设有"优秀员工奖",在每个年度结束后,我们组织评选活动,对全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感谢他们对公司付出的热情和有创造性的工作。有以下之一的优秀表现,将得到及时的褒扬并有机会参加先进表彰的评选。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推荐,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作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用心负责,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突出。
惩罚
我们相信每一位员工都能有条理地、高水平地从事自我的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员工们的良好决定和合作。但是获得一流的管理,纪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证。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规章制度和规定。如果违反了规定,产生有损于公司、客户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将进行惩罚。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降级或降职、辞退。
批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光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光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5、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6、工作时光外出办私事。
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记过:
1、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
3、考核不公正,经查明属实;
4、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
5、累计受批评三次;
6、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
第六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设备使用
下班务必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门窗、灯等才能离开。
办公档案管理
1、人事档案、合同、请假条、出差单等由人事保管。
2、报销票据等由财务保管。
物品领用
领用物品要到财务处登记。
报销
员工支付了运费、采购货物和办公用品的费用,小额的可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负责登记,月末把报销状况和现金流动状况上报给总经理。
卫生管理
1、不能在办公室乱扔垃圾、乱吐痰,违者处罚。
2、每一天安排员工轮流打扫卫生,周五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大扫除,每个员工都要参加。
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篇6
1、钥匙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钥匙柜或钥匙箱是存取钥匙的重要环节,相关工作人员交接班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查和认真交接,如有丢失、损坏等立即报告部门经理处理。领取或归还钥匙必须认真做好收发记录。
2、学校所有的钥匙全部保存在钥匙柜内,任何人都不能将钥匙带出学校。
3、钥匙柜内应设有明显的楼栋、楼层、数量等标记,以便准确领取或归还。
4、各种钥匙必须由相关区域服务员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5、领取及归还各种钥匙都必须有严格的登记手续,钥匙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执行,并做到登记清楚,准确,做好钥匙收发存档工作。
6、交接班时,钥匙管理人员要根据登记本进行核对,签字无误后方可下班,所有钥匙由钥匙管理人员负责发放,任何人不得私自从钥匙柜内取用。
7、领取钥匙的人员要检查有无损坏,裂纹或芯片脱落等异常情况,钥匙不得私自借用,严禁钥匙离开自己的视线、脱离自己的管理范围、乱丢乱放。
8、夜间或所在区域已经下班后的钥匙使用,必须经过总值班经理签字同意,并且不少于2人在场方可利用钥匙开门。总控卡或重点部位钥匙或遇突发情况需用钥匙,需由总值班经理和保安部带班负责人共同启用,之后签字注明启用原因,用后及时封存或上锁。
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篇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__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_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__等、民族__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19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__、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__均工资低于公司月__均工资的,按公司月__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__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19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19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9个月;2019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19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__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__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__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__(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本规章制度自2019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简单大全篇8
第一章锅炉房管理总则
一、司炉工及其他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招聘,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司炉人员的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二、司炉工操作中要坚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气、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四、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五、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六、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九、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第二章锅炉房班长岗位职责
一、服从办公室主任的&39;领导,带领职工积极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树立为公司全体员工服务的自觉性。
二、保障公司区域供气正常运转,严格按照锅炉操作程序操作,坚守岗位,督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探讨锅炉操作技术。
四、负责督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五、定期巡回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发现故障立即修理,并及时上报。
六、加强核算,精打细算,节约能源,杜绝浪费。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锅炉运转、性能记录,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第三章司炉工岗位职责
一、服从公司办公室领导,服从班长管理。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安全生产,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按规定时间,保证供气、洗浴热水及职工饮用开水的供给。
四、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降低气、电、水的消耗。
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保持锅炉房内外场地清洁。
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第四章锅炉房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班。
1、锅炉燃烧稳定,压力、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
2、各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运作灵敏可靠。
3、各辅机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4、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5、各项记录认真填写清楚。
二、交班人员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注意事项。
三、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四、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五、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六、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以免发生事故。
七、接班人员未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班长,但不得擅自离岗。
八、双方交接完毕,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第五章锅炉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一、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三、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压力稳定,定期做好锅炉水位、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机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回水系统压力等巡检一次。
2、定期维护、更换电机附件。
3、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四、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五、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
六、司炉人员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立即报告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第六章锅炉房管理细则
为保证公司锅炉的正常运行,确保供气效果,确保按时、足量供应洗浴热水、饮用水,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劳动纪律
1、违犯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视违纪情节予以10—5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加倍处罚,直至解除其用工合同。
2、损坏甲方财产,无视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班长管理,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4、供气效果达不到要求,一经证实每次处以该区域班长及值班人员每人2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按严重失职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5、违犯公司制订的时间表,延时或超时供气、供水者,出现一次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
6、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无故自行停止供气、供水,出现一次视情节予以10—2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加倍处罚。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每发现一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2、不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迟到者,视情节处以5—10元罚款。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无故旷工,除扣发其日工资外,处以50元罚款;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违约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应提前向班长请假,由班长负责安排替换班,值班不到岗而又不请假者,按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