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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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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可以为社会和政治规则提供基础和框架,并为适应或引领复杂的现代社会提供必要的形态和功能。优秀的公司安全制度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公司安全制度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公司安全制度篇1

一、矿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

三、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

四、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凡外出学习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其培训费自理。

五、各科室职能部门、各工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日由科室主要领导,工队队长亲自组织,矿安全、技术部门安排学习培训内容。

六、井下新掘进和综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队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此项活动由施工队领导组织,技术科派技术人员授课,安检科进行监督,否则不得施工。

七、宣传、工会部门要积极利用黑板报、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的机会,抓住矿内、矿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矿人力资源部必须为各职能部门、各工种职工购买煤矿安全技术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学习资料。安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九、每位矿工都必须建立安全学习记录本。每一次安全学习、业务技术学习情况必须由矿工本人认真记录,依次填写学习时间、学习的具体内容、主讲人或领学人。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时要写出观看的主要内容和体会。书写要认真,记录要规范。安全学习记录要集中存放在本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内,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自觉上交,确定专人保管,不准带回宿舍或家中,不准撕扯页面或内页,不得丢失。

十、各单位必须建立每位矿工的培训挡案,做到一人一档,并由主管技术员统一填写、管理、保存,做到专人负责。及时填写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外出培训、业余培训,做到记录真实、准确、可靠。

十一、安检科每月对各单位的建档情况检查一次,凡发现填写内容不全、漏填或填写不及时的提出整改,连续二个月仍发现类似问题的通报批评。

十二、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培训档案的第一责任者,技术主管是具体操作者,必须增强责任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领导将给与处罚。

公司安全制度篇2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39;一机一闸一保护&39;,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公司安全制度篇3

1、总则

1.1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常履行安全生产决策机构的职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章程。

1.2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并通过各职能部门对企业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3厂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监督管理原则,各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检查。

2、组织机构

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技术处负责处理。

2.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处,由技术处设置专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处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其他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2.3厂属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

3、职责

3.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6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及大型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3.7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8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和持续改进安全标准化;

3.9对安全工作实行绩效考评。提倡公众监督,使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促使企业不断发展。

3.10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11负责调整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和物力。

4、权利

4.1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执行工作任务中,有权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业务会议,查询有关档案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情况。

4.2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有权直接向厂长、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3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对厂属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提出建议。

4.4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要求厂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4.5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进行奖励,对发生重大事故领导责任的各级领导和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6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5、工作制度

5.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5.2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委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扩大会议,研究、决策紧急的重大安全工作问题。

5.3、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各单位执行安全职能的情况汇报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传达上级指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安全形势,制定安全工作目标;总结、部署阶段性安全工作,对引起争议的制度解释作出仲裁。

5.4安全生产委员会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必须严格会议纪律,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向主持人请假。

5.5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5.6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纠察岗成员参加,检查范围为公司各部门,检查后形成安全检查报告,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并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

5.7安全专项整治由安全委员会成员提出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主任招集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人员,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形成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

6、附则

6.1本章程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6.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安全制度篇4

一、矿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矿安全检查组。对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党的安全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矿安全制度及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现场安全建设系统、安全设备及建设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职工安全行为及质量标准化情况。

三、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分别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建设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四、对查出的隐患,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落实具体责任。以《炭窑坪煤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通报给被查单位,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限期内整改落实,矿安检科按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进行复查。对没有整改的隐患,矿对相关责任人按月度考核办法对相关矿领导进行考核。

五、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头、面、岗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建设边整改,停产后报矿有关领导。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各类检查的建档工作,检查档案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地点、检查单位、现场隐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验收人员、奖罚情况等,以便各级领导检查备查。

公司安全制度篇5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4、开除留用;

5、除名。

公司安全制度篇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正职经理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技术负责人

2.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2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2.3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2.4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2.6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3.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3.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3.3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4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3.5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3.6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3.7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8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4.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2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4.4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4.5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4.6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工地安全员职责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5.2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5.4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6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5.7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5.8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5.9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5.10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5.11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6.职工的安全职责

6.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6.2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6.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6.4认真学习并做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③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启用

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①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不准高空抛物

③不准在提篮内乘人

④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⑤不准酒后上班

⑥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

⑦不准赌力、赌食

⑧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⑩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二、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公司安全制度篇7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明确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职责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生产责任

21责任追究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谁主管,谁负责。

22主管安全责任

班组长(不含)以上之主管,对本单位之安全负有以下责任:

1)主管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

3)教导及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章。

4)明确掌握与本职相关之安全守则、安全工作方法,并身体力行。

5)熟悉与本职相关之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专人作为负责人,统一指挥,保障安全。

7)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指挥事故排除、处理事宜,并迅速与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寻求协助。

8)应对下属实施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使之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本职工作。

23安全员安全责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组长为本班组之安全员,其责任如下:

1)在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生产的同时,也应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的安全事项,并有记录体现。

2)宣导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使每位所属员工熟练掌握。

3)督导本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学习和训练。

4)检核新员工、异支员工及交接班时之作业状况,加强安全预防工作。

5)熟练掌握本班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7)鼓励员工参与安全自检互检,报告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建议,降低安全事故率。

8)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全力、迅速参与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发生后,应如实填报《安全事故报告书》,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防范事故重复发生。

24作业员工安全责任

1)认真参加各级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与教育训练。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3)有责任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尤其是他人违章使用非其负责操作之设备时,设备操作责任人应来历制止。

4)发现不安全因素,有责任立即向相关主管或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6)负责对所操作之设备、工具按规定进行保养。

7)做好本职岗位的5S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8)对违反安全规章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以防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之救护等善后工作。

公司安全制度篇8

一、设备购置

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

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

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二、设备保管

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

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

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三、设备运转

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

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

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

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四、机电设备更换及报废

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

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

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

公司安全制度篇9

一、电镀企业实际负责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

企业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部门“电镀专项安全管理培训”,且考试合格。

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1、一般电镀企业至少配备2人以上专职安全主任;

2、分租车间在5家以上必须配备至少3人以上专职安全主任;

3、涉及剧毒且100人以上的电镀企业需配备3人以上专职安全主任,且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4、安全主任按照要求每天对全厂进行安全巡查,督促整改隐患,并做好相应记录;

5、企业安全管理架构以及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均需在安监办进行备案。出现2次现场核对安全主任不在岗的.视为未按要求配备、开展工作;

6、安监办将视企业安全状况对安全主任进行现场试卷考核,安全主任现场考核不合格一律视为无资质。3年内发生2次以上火灾等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造成影响的,安全主任一律列入“黑名单”,不推荐在松岗辖区危化、电镀企业任职;

7、安监办发现企业安全主任配备、资质、工作开展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一律按照要求顶格处理。

三、夜班(节假日)安全管理

电镀企业夜班(节假日)进行生产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现场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安监办将定期抽查夜班(节假日)安全管理,发现无现场管理人员,安全主任应急响应不及时,一律视为安全管理不到位。

四、安全责任书签订以及落实

1、企业负责人(实际负责人)必须与街道安监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月中旬完成)

2、企业负责人(实际负责人)必须与各分租车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复印件交街道安监办备案存档,含营业执照、分租合同、其他有效证件,做到一企一档,精细化管理;(3月中旬完成)

3、各企业、分租车间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一旦发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积极配合开展隐患整改以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五、重点隐患片区安全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电镀生产线以及配套工程,必须在安监办进行备案,审核通过之后才允许生产。一经发现未经允许,擅自分租、装修、改建、扩建,一律查封作业现场;

2、易燃易爆危化品(溶剂)作业现场临时存放必须设置防爆柜;

3、使用加热棒加热的镀槽一律建议更换为56不锈钢槽;严禁使用pt材料槽;无有效防范措施,不允许使用pvc材料槽体;

4、腐蚀性严重的作业现场,要求电气线路每半年更新一次,每年必须完成一次电气线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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