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企业管理制度
制度是人们对于社会秩序和公正的认知和追求的体现。写实用企业管理制度要注意什么?这里给大家提供实用企业管理制度下载,供大家参考。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二、招聘计划的制定
1、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综合部提交《人员需求申报表》(附表1),由综合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1.1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综合部按照《人员需求申报表》制定招聘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1.2招聘计划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标准: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技能、文秘资源网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数:制定招聘人数时,应在充分考虑到原职工潜力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径、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综合部将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不同选择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1.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资源处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由综合部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招聘员工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4、主管级及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时由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等人参与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主管级以下应聘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综合部及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面试。
5、面试考核流程
5.1由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各种技能证书的原始证件;
5.2根据需要进行面试、笔试等;
5.3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
5.3.1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
5.3.3尽量避免考查有争议的问题;
5.3.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5.4面试人员分别填写《复试意见反馈表》,待面试结束后,交综合部备案;
6、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7、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综合部汇总情况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篇3
目前,相当多的劳动争议案件都是由于用人单位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劳动者不服而引发的。在此类案件中,单位的规章制度往往会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所以,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仔细考虑,尽量降低法律风险。
关于招聘广告的撰写
广告中招聘条件的明确是最关键的问题。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具体到不符合哪一条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于单位。而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招聘广告。所以在招聘广告中,单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招聘条件,注意将此广告存档备查,并保留刊登的原件。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撰写
第一,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__)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此规定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性的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就会出现规章制度无效的后果。
第二,规章制度的实用性。以一种经常出现的情况为例。一名职工连续旷工15天,单位除名的必备要件之一就是“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单位有义务证明这个事实的存在,这时单位会拿出考勤记录。这份考勤记录就会成为案件的一个焦点,有可能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考勤制度不符合合法、公示、走过民主程序三个要件,除名就会被撤销;
2.考勤制度所依托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合法,考勤也就没有意义了;
3.考勤制度所确定的考勤范围不包括本案的被除名者,而且单位是有义务来证明被除名者是被包括在里面的;
4.考勤制度没有真正实行。如果单位所制定的考勤制度经不住以上推敲的话,败诉的风险是很大的。
所以,企业规章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会成为单位约束员工的游戏规则,如果只有原则性的条文,是很难起到作用的。
第三,注意制定一些强行性的规章制度。例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应当主要规定下列事项:
(一)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和形式;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工资扣除事项。对于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包括的内容,都有可能成为单位举证责任的一部分。尤其需注意,这类规定往往针对比较重要也容易起纠纷的制度,并增加一些额外条件,这些条件与前文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三个条件合并在一起,都会成为衡量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的条件。
第四,规章制度不要规定本应在合同中规定的事项。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虽然有很多程序上的限制,但企业仍然享有比较大的自主权。所以在衡量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时,法院往往会综合考虑企业用人自主权与保障职工权利的平衡点:凡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如果没有经过协商,而由单位单方面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笔者曾代理过北京一出租汽车司机违约金的案件。公司只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出现了15000元违约金的规定。因违约金属于合同事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所以企业的这一规定是没有约束力的,而此规定最终也没有被法院采信。
看似细节,却有可能影响到审理的结果。所以,在招聘广告和规章制度撰写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谨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降低风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篇4
幼儿园奖惩制度
为了准确评价教师的工作,为教师评优、晋职带给科学有效的数据,幼儿园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考核。为确保考核工作能够做到科学、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职业道德、业务潜力和素质、工作表现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优和实施工资奖惩的依据。
二、工作机制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淑芝
成员:董秉权吴庆芬郝玲珑
2、细化考核项目及权重
考核项目:业务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活动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学成绩考核六大项。
3、考核标准及程序
以《__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为主要依据,日常考核由分管领导根据每学期的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在每学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标准,按月对教师进行评估打分,学期末汇总。
学期末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价,按考核成绩分层排序。
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教职工务必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透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潜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⒈凡改善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着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着、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经验总结)或指导的节目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西翟庄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或其他比赛中做出成绩的重奖。
惩罚:
⒈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职责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状况,扣除当月奖金或部分工资;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群众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四、各项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纪守法、洁身自好
(1)受到园纪处分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因违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处以罚款者。师德一票否决。
2、廉洁从教、认真执行幼儿园办公制度
(1)不准在园外乱办班收费,不准违规在外兼职代课、有偿家教。
(2)不准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家长索取和变相索取钱物。
(3)不准乱窜办公室,教师带班期间不准开手机或会客、办私事、擅自离岗,全园教职工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
3、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1)热情接待幼儿,耐心教导幼儿,未经允许不准将幼儿赶出教室,或不满足幼儿的合理要求,发现幼儿有错误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2)不讽刺、挖苦幼儿。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4、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钻研业务
(1)不准无故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2)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准无正当理由拒不理解。
5、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诚实、言行一致、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1)与同事之间要团结,不准在教师中间散布别人坏话、散布谣言影响同事关系。
(2)语言要规范健康,不向同事攻击吵架;不散布不利于幼儿园发展的言行或有损幼儿园声誉行为。
(3)不准到领导办公室吵架。
6、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精心塑造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1)上班期间不准留长指甲,带班教师和保育员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披头发,带班教师不准穿高跟鞋。
(2)不准训斥指责家长或同家长吵架。
(3)上班期间不准喝酒失态,行为举止要礼貌。
(4)不参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动。
(5)遵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规范。
(6)有家长或社会反映有悖师德者,一经查实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业务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领导分别对前勤教师、保育员、后勤教师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细则由主管领导制定并实施。
3、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全面考核成绩重要组成部分,做为评选园优依据之一。
4、连续四个学期业务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师待岗学习。
(三)教师考勤制度(5分)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违纪现象,进行扣分、罚款处理。
(四)各项活动考核制度
各项活动考核制度(20分)
为了调动和激发教师参与组织活动的用心性,提高教师组织活动的潜力,由主管领导将每学期活动次数累计,根据教师组织参加活动的态度、用心性、活动效果综合评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学成绩考核(30分)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篇5
一个企业,不管它是属于哪种类型,影响员工行为的都有三种力量——制度、管理和文化。这三个东西从不同的侧面影响着组织的个体行为及其结果,它们互相配合、缺一不可。
第一种力量:制度。
不管企业大小,首先必须建立制度。我国古人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就算是两个人合伙开公司,也要约法三章,对不对?何况对于一个人数众多的公司,假如没有了制度,怎能保证大家步调一致?
这里说的制度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准则,即应该做什么、不应该作什么;二是工作标准,即应该怎样做,包括岗位作业标准及业务流程。前者是强制性的,后者是指导性的,两者应当互相配合,相辅相成。
第二种力量:管理,具体的讲是指员工上司即主管的管理行为。
一个企业有了制度和程序,难道就能运作起来了么?显然不是,当然还需要组织各阶位上的管理人员发挥作用才行。
主管的管理功能大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控制,一个是指导。控制是指,主管人员依照公司目标、制度、标准和程序,对部属的工作进行安排和监控,使部属的工作在预期的范围内进行运作,以期达成工作目标。当然只懂得控制的主管算不上一个称职的好主管,一个称职的主管还应当懂得指导。指导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导部属怎样正确地执行标准规范以及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二是例外事务的调整与指导。我们应当懂得,制度和标准是死的,而现场的情况是瞬息万变的,有的时候如果按照“标准”做就可能发生问题,这时应当怎么办?员工只可以按规定做,而主管则应当依据经验和“例外法则”(譬如公司核心价值观、客户导向或趋利弊害原则等等)作出判断,对部属的行动做出调整和指导,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第三种力量:文化即企业文化。
对企业文化无论怎样的下定义其实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正确的看待和运用才是最重要的。笔者在这里必须澄清一个错误的观念,在管理界许多的专家主张说,构建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是大企业的事情,这完全是一个误导。一个民族的文化是那个民族精神和物质文明的传承,同样的道理,一家公司的文化当然是这家公司精神物质文明的传承。企业文化不是写在墙上或者是文件的表达形式,而是看不见、摸不着但感觉得到的东西,不管你是否承认,它都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无时不刻地在影响着每一个组织成员的行为。客观事实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给企业以好的导向,不好的企业文化则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或更有甚者可能会毁掉一个企业。老子说,一言能兴邦也能毁国。而且,形成一个企业文化的主导因素是这家企业老板的价值观、习惯与修养,所谓一个企业的文化就是老板文化,我认为是有一定道理的。
三种力量中,制度和管理是有形力量,文化是无形力量;制度是基础是硬件,文化是动力是软件,管理是桥梁,制度和文化透过管理(人)发挥作用;制度、管理、文化就是一个系统,它们互相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缺一不可。我们忽略了哪种力量的存在和影响都将是不明智的。重要的是,我们要认知和承认它们的存在,而且,根据自己企业的情况,用心构建这个系统,通过不断实践、调整,以实现三者的最佳动态的配合,这才是我们的管理者所需要考虑的。
制度、管理、文化是管理员工的三种力量,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三个层次。
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低层次,执行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基层员工,因为基层员工的管理职能是作业。员工按照规章或规范做事情,规规矩矩,人众才能步调一致,产品才能减少差异,工作才能减少失误,才能达成工作目标。一个企业必须管理制度化,但制度化的管理绝对不是好的管理,这是中国式管理之父曾仕强教授的观点,我赞同。因此仅有制度化的管理远远不够,还必须有管理和文化相配套。
管理的中级形式就是企业的干部即主管人员所实施的管理,这也说明管理是干部的职责。老板一般不应当直接干涉或参与管理,否则干部将无所适从,公司运作将发生混乱。
文化是企业管理的高级形式,这是因为企业文化靠老板发起,是老板的责任而不是干部的责任。请试想一下,一家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脱离了老板,没有的老板的认同、参与和支持,仅凭着人力资源部门在咨询师的指导在那里穷捣鼓,无疑是徒劳无功的,必将使得企业文化建设走入死胡同。
认识了这些道理,了解了事实真相,管理就变的轻松愉快而有效率了。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篇6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肥皂,后用流动水冲洗。养成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用消毒柜消毒。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实用企业管理制度篇7
有人争论企业文化与企业制度哪个更重要,其实企业文化与企业制度的逻辑关系是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我们说究竟是先有了鸡还是先有了蛋?其实这个逻辑的中心或许并不是在谁先谁后的问题。无论是鸡在先还是蛋在先,无论是蛋还是鸡,总是会生生不息无限扩大的。如果用这种思维来处理事件只有一个结果就是:问题被无限的放大,直到变成一堆蛋和一群鸡!
企业员工是存在惰性的,需要施加两个力。这两个力就是企业文化和企业制度。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社会责任、经营形象等的总和,是企业个性化的根本体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灵魂。企业制度指企业的各种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良好的制度可以助力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文化与企业制度之间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交替的关系,也就是说它们鸡生蛋蛋生鸡式的逻辑关系已经进入无限循环。
企业文化就是一种柔性的管理手段,而制度是刚性的,文化和制度并存于企业,它们这种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在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软硬结合,刚柔相济,这样员工既有价值观的导向,又有制度化的规范。企业文化补充了企业制度刚性的弱点,有效地消除了员工对制度控制的抵触性,企业制度则提升了员工的贯彻执行力,是企业管理的辅助工具。所谓刚不可久,柔不可守。企业文化没有强制力,是靠员工自觉来执行的,企业文化我们可以把它认为是企业经营的道德规范,员工行为违反企业文化,会遭到舆论的谴责;而企业制度具有强制力,它的正常运行要有强制力来保证,企业制度我们可以把它认为是企业的法律,员工影响或违反了企业目标的动作或行为,就要受到惩罚。
首先,制度可以生成企业文化,制度的形成保证了企业宗旨、企业精神、核心理念与价值观的实现。一个没有好的管理制度的企业,它的企业文化也是混乱的,乱哄哄就是它的企业文化。如果有人说某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非常好,那么相应的,这个企业的管理制度肯定是严明的、规范的、得到员工拥护的。其次,企业文化可以生成制度。企业文化提出来时口号非常响亮,如何落实?文化理念本身需要规范才能着地。文化理念的东西要真正付诸实践,必须衍生成具体的制度,如果不能衍生成具体的制度,这样的一个理念肯定是不行的。企业文化强劲的公司,都是明确地向员工指出企业的制度。企业文化要真正起到驱动员工积极工作的效果,就必须和每一个人的具体利益直接牵连起来!自然,这其中的直接媒介,就是企业的制度或者规则。
健康的企业文化需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来做支持,健全的管理制度也需要有健康的企业文化来推行。没有文化的企业制度会导致人的机械化,没有制度的企业文化会导致企业停滞不前。企业文化和企业制度不是哪个比哪个重要,而是同样重要,两者相辅相成。制度与文化应相互补充与协调。企业制度与企业文化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都非常重要,二者缺一不可,只有这样企业才可以平稳的向前发展。所以,企业文化和企业制度基本上可以称作两驾并驾齐驱的马车。我们需要平衡使用“软实力”和“硬实力”。“软”是软到员工的心里,让员工觉得得到了所需要的,付出是聪明而值得的;而真正的“硬”也是硬到员工的心里,让员工觉得必须要遵守。既要讲“软”道理,也要用“硬”规则,二者巧妙结合,效果自然会好。
我们要向海尔、联想、远大空调等优秀企业学习,这些企业通过企业文化与制度的建设取得了非凡的业绩。企业文化与制度的建设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但我们不要陷入鸡生蛋蛋生鸡的诡辩游戏,真正重要的问题是能否真诚的建设成富有特色的而不是口号式的企业文化与制度,这便需要广大员工艰苦的努力。尤其是企业领导,在管理中不能给人感觉“一会软、一会硬”的混乱感觉。之所以会出现混乱,往往是因为领导的情绪化,领导缺乏内在的一致性:当心情好的时候,对员工的不合理行为常常“宽大处理”,说几句话就完了;而心情烦躁的时候,对同样的不合理行为则会“狂风暴雨”一通。原本不管是“软”还是“硬”,都是为了让员工懂得行为规则,学会自我控制;但这样情绪化的“软硬兼施”,只会让人觉得行为结果取决于人的情绪,与自己怎么做无直接关系。说到底,这还是一个“一致性”的问题,不仅“硬”要强调一致性,“软硬兼施”也要讲究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