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
制度的制定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行性,避免出现过于复杂、难以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要怎么写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篇1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它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因此,作为传统项目学校,在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__]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鄂发[20__]1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体育课教学
1.学校体育工作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展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加强体育科学研究,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的全面提高。
2.认真开设体育课。各班每周至少开设三节体育课,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气候条件;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3.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市级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政教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
1.认真安排课外体育活动。每天须坚持做课间操、眼保健操,每周至少安排两次体育活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课外体育活动安排必须科学合理,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应临场指导督促。
2.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适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每学年开展体育节活动,冬季体育锻炼的内容包括拔河、跳绳、踢毽和长跑,并组织拔河、跳绳、踢毽等比赛。春季开展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形成锻炼热潮。
三、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1.加强课余体育训练。制订体育运动队训练计划,充分挖掘运动潜力,积极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运动队每周至少训练5次,教练员应制订运动队训练计划,明确具体训练要求,并作好有关运动员素质、技术、成绩的资料整理。
3.坚持教练工作记录制度。有完善的运动员档案,做到运动员名单健全、训练笔记健全,关注运动员的学习成绩,全面关心运动员的成长。
4.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年度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开展年级篮球赛等小型竞赛活动。
5.教练员要做好每次参加各级比赛运动员的赛前动员和赛后总结工作。
6.教练员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加强科学训练方法的研究,争取各项比赛获优异成绩。
四、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2.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五、体育常规管理工作
1.学校有校长分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2.班主任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3.体育教师在备课中,应将学生安全保护措施列入计划,课前认真检查本课所用场地器材、教学步骤、教材安排,运动量要科学合理,切合学生实际。
4.体育教师应在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前检查学生的穿着。学生上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5.学校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应认真做好学生课间操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或治疗、转诊,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通知家长。
6.体育教练员要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区等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7.每学年年初,体育教研组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和本学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体育器材添置计划,配齐体育器材和体育设备。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和管理与维修需由专人负责,有帐册、有制度。
8.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校长室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经济处罚。
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篇2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文体活动,也为了使大家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充分展示出大学生应有的朝气,特规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人数;如有旷操,按班级的人数扣分。
2、每天的&39;早操,各系要保证队列整齐,如有不整齐的扣除班级量化分。
3、在我院举行的各种学生文体活动中,各系都应积极参加,配合文体部开展工作。
4、在我院召开各种学生大型会议或者晚会时,各系都应配合文体部的工作,在整队入场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配合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及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5、掌握学校体育教学方针,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工作。
6、与学校体育教育持联系,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体育工作的进行和同时提高。
7、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协助学校管理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困难。
9、加强与兄弟院校和体育活动的交流,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体育竞赛,促进校际交流。
10、指导体育工作的开展。
11、本实施办法有关条文由学生会劳卫部负责解释。
12、各系学生会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篇3
一、对教师的要求:
1、尊重、理解家长,平等地对待家长。
2、教师仪表整洁、大方得体,态度热情。
3、活动中教师以身作则,不带手机、不交头接耳、文明礼貌。
4、做好家长活动的准备,布置教室,创设良好的活动环境。
5、精心设计家长活动内容,有针对性和系列性,进行统一、分层相结合。
6、公正、客观地评价班内的学生,说话得体,有艺术性。
7、发挥班级家委会的作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理解。
8、在活动中,加强协调沟通工作,使活动组织得有序、有效。
9、充分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家长特长,开展讲座、宣传、研讨等。
10、教师深入观察了解学生,关注学生,掌握学生思想、心理等特点,有的放矢地与家长交流孩子情况。
11、把更多的关爱献给学困生、问题学生,与家长及时沟通。
12、根据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分批、分层举办各类小型家长学校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活动后加强反思,不断改进、提高。
14、注重自身的不断学习,探索家庭教育的方式、理论,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指导家长。
二、对家长的&39;要求:
1、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2、尽可能由父母参加。
3、准时参加,不缺席,不早退。有事不能出席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4、活动时请关掉手机或调到振动档,不吸烟,不窃窃私语,讲文明,讲卫生,为孩子树榜样示范作用。
5、参加家长学校活动的家长尽可能带好笔和笔记本,认真听讲,作适当的会议记录。
6、充分体现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家校活动。
7、家长注重自身学习,相互探讨交流,吸取经验,解决问题。
8、活动中,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提出问题和有建设性的意见。
9、尊重老师,理解学校,有问题及时反馈、交流、沟通。
10、活动后,家长及时与孩子交流,达成共识,收到教育实效。
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篇4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订责任书。
1、进出学校的私家车驾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泊车。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杜绝开车时吸烟、接听电话、闲聊等行为。
2、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
3、在不影响学生上课、休息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较大规模考试的前提下,私家车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
4、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停车区域必须避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文体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5、教职工私家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试车或练车。
6、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
7、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严禁教职工的私家车用于师生集体活动,严禁私家车用于接送学生。
8、校园内,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
9、因教职工开车进入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职工个人负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后勤)部门声明。
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篇5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具体要求
1、校园内必须坚持每天打扫、发现即清除,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干净
2、教室无纸屑、果皮、口痰等垃圾,清洁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3、窗子、窗台每天都必须抹干净,做到窗明几亮,无明显灰尘和痕迹。
4、教学楼的阳台、场边花带的瓷砖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5、厨房、食堂必须随时打扫,不管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坚决杜绝卫生死角。餐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蔬菜应单独储放在干净卫生的地方,并分类摆放;食堂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自身的清洁卫生,要勤洗头、勤洗手、勤换工作服和工作帽。
6、教师宿舍楼前后应定期打扫,随时保持干净卫生,走廊、过道无纸屑、果皮、菜皮等垃圾。
7、校园内的所有厕所每天必须冲洗1-2次,要做到干净卫生,无异味。
二、具体措施
1、校园内的环境卫生采取班级分片负责制,各班必须严格做好学校指定区域的清洁卫生,要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的环境卫生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负责,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打扫,要随时保证干净整洁。学校随时督促检查。
3、教师宿舍楼原则上是由教师自行打扫门前雪,楼梯由楼上的教师轮流打扫。以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为目标,实行不定期打扫。
4、注重保持,坚决杜绝乱丢乱甩的不良行为,每发现一次按“文明礼仪”评比细则扣分。
二、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把校园的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学校班级“文明礼仪”评比范畴,由值周教师对班级实行量化考核,每周一小评,每期一终评。食堂由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食堂不干净、不整洁,扣食堂工作人员5-10元。教师宿舍楼按照各自的区域自行打扫的原则,由学校行政领导检查。若一期中有三次不合格,记该教师“不良记录”一次。
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想和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想和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篇7
办公室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负责学校各部门的沟通联络
3、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纪律督查及福利发放
4、接听前台电话,并根据需要传达给相关人员
5、负责与来访家长沟通,针对沟通情况做好记录
6、负责上课时间家长接待,解答家长疑问
7、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采购计划及各部门发放
招生处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在特定时期至少提前一个月做出计划,如寒暑假、艺考、短训、集训、汇报演出等
3、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执行,包括招生简章内容的制定、招生范围的落实、招生简章的派发,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加以改善。
4、负责到访家长的后期跟进、电话回访
5、在特定时期做出招生计划之后,第一时间向旧生源家长进行短信群发。
6、负责流失生源的电话跟进,查找生源流失原因,并报备教务处,做好学籍管理。
宣传处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日常跟进宣传品的设计、制作、交稿
3、负责学校内部展示部分摆放和更新
4、负责学校宣传品的保管和使用
5、负责学校网站的更新和资料上传,每周更新网站内容三篇
6、负责网络推广及媒体交流,每日在至少一个论坛发布宣传资料
7、负责在各次活动时摄影、摄像,整理学校资料库,存档备案
教务处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学籍管理档案,做到详尽、准确、清晰
3、负责教师档案管理,及时更新教师资料,随时能与教师取得联系
4、负责上课情况管理,负责教师、学生的考勤,做好上课登记工作
5、负责学生上课情况统计、整理、更新,及时向财务报通报学生需缴纳费用情况
6、负责新学员督导,在新学员入校前三节课,保持与家长沟通,不使生源流失
7、负责教师教学计划的跟进、教师考核的执行
8、负责定期向家长发放学生学习情况汇报表,一般按学期上课者,半学期一次,按上课次数者,十节课一次。
财务处
会计:
1、日常出入账管理登记,保证账面清晰整洁、完整、准去
2、现金池使用管理,保持现金流充裕
3、每月25号前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制作报表,向校长办公会递交。
4、每月10日前进行网上税务申报
5、每月5日前出具前一个月的营收报表,向校长办公会递交。
6、每月25日前盘点销售账目,做出销售物品报表,并提出销售物品采买补充建议
7、整理报销凭证,做好财务档案,做到每一笔资金的出入都有据可依、随时备查
8、公司财务章的管理,并按规定使用
出纳
1、日常费用的收款和付款,并做好数据填写,加盖公章
2、每月5日前与会计核准前一个月的营收报表,做到账面与现金统一
3、办公用品、工资、奖励等的按时发放和支付
4、办公物品及时按需采购,办公费用如电话费、水电费等的支付
5、销售物品的采购、补充,销售营收的统计和现金管理
6、其他所有费用的支出和收入
7、公司公章的管理并按规定使用
如何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部门名称为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生会公关部第二条本部门是在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学生会领导下成立的
第三条本部门是通过组织、策划特色活动提升我院的整体形象,发展和维护本院与校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为本院运作营造良好的外围关系环境的服务性组织。
第四条本部门的宗旨是:完善自我,展现公关形象;服务同学,尽显组织风采。
第二章部门职能
第五条负责组建我院礼仪队,做好各项活动的礼仪,为展现我院形象,宣传我院打下良好基础。
第六条开展富有部门特色的活动,加强部门与各系公关部的联系,做好纽带作用。
第七条对部门的成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整体的形象。
第八条积极配合其他兄弟部门工作,积极主动的与其他部门沟通,做好学生会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部门由一名部长、两名副部长、四名干事以及礼仪队构成。
第四章部门分工
第十条部长主要负责对外沟通、总体协调等工作,副部长主要负责对内沟通、协助部长工作、干事的培养等工作,干事主要负责协助正副部长工作及自我完善。
第十一条礼仪队队长负责队员的联系与进行礼仪培训,并按照总体的要求开展活动和对其他部门工作的协助。
第十二条正副部长应该鼓励干事的创新思维,做好干事的培养工作。
第五章会议方式
第十三条本部们会议实行例会制和不定期会议制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总结上星期的工作情况,并对下星期的工作进行具体分工。不定期会议召开由学生会和部门近期工作决定,会前各成员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便在会上能互相进行交流。
第十四条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两名副部长进行会议记录,进行资料的存档,会议准时进行,无故迟到和缺席者将记录作为奖惩依据。
第十五条部门会议实行自由发言制,由部长进行会议主题的发布,随后部门成员可以围绕主题自由发言,最后将各成员的具体方案总结起来,由部长进行会议的总结。
第十六条部门会议结束后,应立即就会议主题进行工作的开展。
第六章附则
为了展现本部门的优势及形象,做好各项工作,为广大同学服务,向院各系宣传我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要求各成员从思想到行动上认识到学生会干部是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消除作为学生干部的优越感,在工作和学习生活中做到表率和榜样作用。
2、在工作上,部门成员要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工作中产生的矛盾要及时与部长沟通以寻求适当的解决,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3、工作中,当发生个人利益与工作利益冲突时应把工作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4、干部之间要做好各项工作的分工,进行合理的人员分配以提高工作效率,各个干部要及时将工作进程和遇到的问题上报,以便及时解决并统筹安排全局工作。
5、干部之间若有建设性建议或不同意见,可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部长或主席团反映,择优采用。
6、各个干部应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两面都能良好的发展。
7、每次开展活动应事前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及时的向分管的主席成员汇报,并征得主席团的同意后再开展;
8、按时召开部门会议,对近期的工作进行安排和总结,并督促成员按时完成工作。
9、学生干部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其他同学谋取私利。
10、部长及副部长应创造良好的环境,以让干事能充分发挥特长,得到锻炼以便能委以重任。
11、各位干事应该发挥主动性,不懂就问,积极向外沟通,培养自己的各项能力。
12、要积极协助其他兄弟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为学院学生会的建设出谋划策。
学院学生会公关部
20__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