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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创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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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能够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好的食品创新制度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食品创新制度,供大家参考。

食品创新制度篇1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二、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三、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四、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一、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助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即召回,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四、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现后一个小时内营业场所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产品召回并销毁。

五、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安排专人负责废弃物的处臵、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二、将废弃物分类放臵,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倒入工作场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废弃物应当实施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药店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

五、禁止将废弃物交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处臵单位或个人处理。

六、建立废弃物产生、收运、处臵台账,详细记录药店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废弃物处臵管理,并对处臵行为负责。

一、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二、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县卫生应急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臵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应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诉处理规定

1、接到顾客投诉时,员工必须聆听,同时将顾客投诉的时间、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号码及投诉主题详细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投诉信息后,必须做好核实、分析,根据各种投诉性质和程度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办法,限期处理和回复。

3、将问题处理妥善后,须于2小时内反馈客户中心,以便跟进验证和回访顾客(回访时效在2个工作日内执行)。

食品创新制度篇2

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否则引发食物中毒那就得不偿失了。以下以某公司厨房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供各位参考借鉴。

1、遵守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遵守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品创新制度篇3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3、加工经营过程中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停止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4、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5、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6、豆浆、四季豆应按要求煮熟焖透,有效预防生食有毒有害食物中毒。

7、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

8、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突发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并停止制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创新制度篇4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或相关卫生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第八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创新制度篇5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食品创新制度篇6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食品创新制度篇7

1、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内),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无霉斑,干爽清洁。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各功能间(区)均有盛物架、刀架。专间、专池、专用工具专用。

4、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按要求进行留样登记:①重量100克;②密封;③生熟均要留样;④要冷藏;⑤张贴标签;⑥时间要达标,即熟食48小时,生食24小时。

6、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2.0--2.5m之间,并有金属挡板。

7、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炉等)。使用锅炉的学校应保证锅炉在使用年限内,每年进行技术检测,锅炉工要办理《锅炉工证》,填写司炉日志。

食品创新制度篇8

学生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由生产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报国家标准总局审核批准。

二、添加剂的使用应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营养质量。

三、不得使用添加剂掩盖视频的缺陷,如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消耗,改进贮存条件,简化工艺,但不能由于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了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儿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添加剂。

六、除了国家预算规定了使用量的添加剂外,其它添加剂使用量为达到目的的最小使用量。

食品创新制度篇9

(1)盘点的主要功能

盘点为仓管人员及使用单位在物料管理上重要的一项工作,盘点后的数据在库存管理上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盘点具有下列3项主要的功能:

①财务部门记账的依据

盘点本为会计作业中的一项工作,它有记账与稽核的双重功能。

②投入产出控制的依据

营业单位要了解营运后各项产品或物料的应产率是多少,精确的盘点是必要的。

③订货与采购的依据

当采购人员要采购货品或订货时,该项物品过去的耗用情形及现有的库存资料是必要的参考资料之一,而此一资料亦必须经由盘点之后的数据计算而来。

盘点数据的正确性,是盘点工作最重要的一环。不正确的数字会让管理人员作出错误的决策,因此当盘点工作进行时,仔细、耐心、翔实是必备的要件。

(2)盘点作业规定

盘存清点,等于是健康检查,由此方能知道今后的管理对策。所以对盘点工作要求,一要彻底、迅速、确实,二要追求与分析发生错误的原因,因此在执行上,要求注意的事项有:

①物料的编号名称要求与账册相符。

②物料的单位与数量要作确实的清点。

③物料的品质要求按性质妥善地保护。

④物料的规格与存放地位置与账面所注确实相符。

⑤物料存量勿超过最高存量或最低存量的基准。这样做的.优点在于能直观看出当月消耗金额。

进出物料账目要确实,报表要迅速,要有簿记登录货卡及收发日报表,其内容包括收发物料编号、名称、规范、单位、收发数量等。月结盘存明细表的内容为上期结存量、本期收入量、本期发出量、本期结存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盘点作业必须在会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每个月底,会计部门应清点实际存货并核对存货清单,同时制作一份超额与缺额存货单送交经理部门。在储藏室内存放过90天货品即视为逾期存货,储藏室主管应每月制作一份逾期存货清单送交厨房及餐饮经理,以便他们设法耗用这类滞销的货品,以免长期存放所造成的腐败或损失。

(3)料的盘点

①食品的盘点

确定库存食品的总值,可显示出库存食品是否太多或者太少,以及库存食品的总价值是否符合本店的财务政策要求;是否积压太多资金;以适时调整库存。

可将某种食品的利用率和它的销售额作分析比较,从而评估其获利的情况。

可将某一特定时期的实际存货价值和账面存货价值互作比较,这可以明显看出任何差异之处,以及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效率。可以防止损失及失窃。

查出利用率不高的食品,可以提醒采购人员及主厨等注意,并作为淘汰的依据。

确定各种存货的利用率,并适时检查其使用或食用期限是否逾期。

盘点清单应当印制成一种标准格式,而其编排必须和各个储藏室所在的位置顺序相配。这样方可使盘点工作做起来轻松、快速、有效率,而且不致遗漏。

②饮料的盘点

确定仓库中所有饮料的总价值,用以评估储存量是否适当,是否符合本店的财务及营业方针。

比较某一时期的库存饮料实际价值是否和存货账面价值相符。防止失窃及检查安全管制系统。

确定存货出入的流动率。查明销售量太低或回转太慢的饮料,并考虑予以淘汰。

库存饮料的一年中流动率最理想的是1/6,也就是平均库存量相等于两个月的供应量。如果不能达到这个标准,就得进行检查每一品牌饮料的流动率,以便及早发现何种饮料的流动率太低,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4)物的盘点

①消耗品的盘点。

应每月实施一次,勤加盘点,追求损失原因与责任,以避免窃盗散失等事情发生。

②非消耗品之盘点。

每年必须作一次彻底的盘存清点,藉以检查与了解该物品的使用情形。

食品创新制度篇1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所有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需备注说明。

五、月度自查情况应及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六、学校对通过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导抽查、飞行检查等,及时督导检查学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应从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记录入手,审查自查过程实际情况,自查是否有针对性、发现的问题是否客观存在、整改是否及时到位等。

食品创新制度篇11

一、大型宴会、重要接待、学校食堂、企业职工食堂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每餐、每样食品务必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务必马上放入完好的&39;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务必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要马上密封、贴好标签后,务必马上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六、每餐务必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七、留样食品务必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八、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食品创新制度篇12

为维护食品流通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建立并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从业人员保持日常个人卫生;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单位采购食品;进货时应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处。

2、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同时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39;三无&39;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39;生熟分离&39;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同时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售货工具。

5、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等设施及防尘、消毒等工具,达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

五、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由专人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应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执法机关,并按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3、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等凭证。

4、批发销售食品时,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开具&39;票证通&39;系统销售凭证。

5、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票证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设立存放供货商相关证明文件的资料柜,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其印章,并分类建档妥善保管,供有关行政部门检查。

六、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质量承诺制度

1、销售食品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等),作出特殊承诺的应提供书面凭证,及时受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2、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可凭购物票据等凭证予以退换,并依法予以赔偿。

食品创新制度篇13

一、为加强食品添加剂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护就餐者的利益,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食品添加剂必须由公司统一采购,所购的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示,其包装或说明书上应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

三、食品添加剂种类繁多,主要分成天然与合成两大类。现将我公司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体规定如下:

(一)常用食品添加剂。如食用盐、食用碱、酵母、味精、鸡精、天然调料等,这类食品添加剂只要按经验或口味食用都是安全的。

(二)专用食品添加剂。如葡萄糖内脂、拉面剂、蛋糕油、嫩肉粉,泡打粉等、这些食品添加剂,只要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也是安全的。

(三)控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下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但使用单位首先要报请中心批准,在使用时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国家规定的剂量、办法使用,在食品添加剂的外包装上必须有明显标记,要做到单独存放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剂量。

1.防腐剂,允许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仅限糕点制作时使用。

2.甜味剂,允许使用甜叶菊苷,可用于任何食品制作,其甜度约为蔗糖的&39;300倍。

3.食用色素,可以使用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天然色素和食用合成色素,允许在加工糕点时使用,不提倡在其它方面中使用。

4.食用香精,可以使用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人工食用香精,允许在加工糕点时使用,不提倡在其他方面使用。

5.亚硝酸盐(硝酸钠)。亚硝酸盐是一种发色剂,加入肉制品中,可使肉色鲜红,我国规定亚硝酸盐(硝酸钠)可用于肉类制品,其最大使用量为0.5克/千克,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肉制品不得超过0.03克/千克。为严防残留量超标,淹制后的肉类要充分浸泡和漂洗。

四、严禁使用甲醛、硼酸、硼砂、吊白块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添加剂。

食品创新制度篇14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请人签名(盖章):

食品创新制度篇15

一、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二、车间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道洁净、通畅。

三、车间看板应每日擦拭,保持整洁,内容及时更新。

四、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39;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五、车间整洁、无杂物、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六、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报废工件及时清理出生产区域。

七、工艺图纸应放在指定位置,并保持图纸整洁、完好。

八、工具厨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工具厨内、工具厨上干净、整洁,下班后工具厨上锁。

九、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垃圾筒中,每天下班前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十、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十一、车间内代加工物料、待检物料、合格待转物料、不合格物料应分区域放置,所有物料要摆放整齐、有序。

食品创新制度篇16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2、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食品创新制度篇17

从即日起凡进入我公司的员工必须履行以下相关制度:

1、员工进入本公司,要求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传染病,必须经医院鉴定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我公司才能予以录用。

2、员工录用后试用期为十五天,如不服从我公司的一切安排和管理者,我公司将予以开除,停止录用。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实行月薪制。工作时如需请假,必须向有关管理人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准假。私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违者罚款50元。

4、员工工作期间严禁迟到、早退。违反两次及以上者罚款20元。

5、员工必须节约公司资源,做到随手关水、关电。生产用具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予以批评。

6、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整齐穿戴本公司规定服装,在进入车间时必须进行消毒处理。违者罚款10元。

7、员工必须每天打扫相应区域卫生,清理相应机器和工具。不认真履行者和不执行者,罚款10-20元。

8、员工在工作车间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等。违者罚款10元。

9、员工禁止带小孩进入车间,禁止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车间,禁止在车间做一切无关工作的事(如嬉戏、打闹、闲聊等等)。违者罚款50元。

10、员工在生产期间严禁打开门窗,禁止携带不卫生物品进入车间。违者罚款10元。

11、员工严禁私自带走属于本公司的任何物品,如原料、成品、工具等。一经发现,一律重罚100-200元。行为严重者,将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12、员工凡故意损坏本公司一切设备、公共财物,均照价赔偿。每位员工禁止进入办公重地,每个员工必须正常操作生产机器,生产环节必须严格把控,并注意自身安全。由不正常操作生产机器而引起的自身安全隐患,本公司概不负责。

13、此外,对于严重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予以开除。

最后,希望各员工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实现公司效益与利益的双赢!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最优质的产品,生产最放心的食品,营造美好的未来!

食品创新制度篇18

为了切实掌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保证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一、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

成立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对营养改善监管工作情况为必报内容,每月上报一次;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和监测评估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三、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

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39;同时,及时上级主管部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范围、死亡及患病人数、可能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食品创新制度篇19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三)食品运输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创新制度篇20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于各项工作的首位,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职责

3.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3.1.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确保本制度切实执行落实;

3.1.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2生产部职责

3.2.1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3.2.2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3.2.3控制废水、废气、废料排放,控制噪声污染,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2.4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

3.3操作人员职责

3.3.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3.3.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3.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依法订立的厂纪厂,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3.3.5控制废水、废气、废料排放,控制噪声污染,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3.6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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