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规章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有卫生保障的站点采购食品,不得采购以下食品:
⑴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包含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⑵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⑶其他不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39;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贴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坚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一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团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②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③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④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光向区疾控中心及教育局报告(上报时光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景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善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食堂卫生规章管理制度篇2
学校饮食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所以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关注。为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1、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用量较多物品必须索要经营单位凭证。
2、禁止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及不符和卫生标准食品。
二、食品储存
1、肉类食品必须放入冰箱或冰柜储存。
2、蔬菜必须上架码放,不得混放。
3、半成品、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三、食品加工
1、米淘净,菜洗净,方可加工。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3、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四、食品出售
1、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菜。
2、不得向师生出售冷菜饭。
五、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不得养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
六、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餐具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2、卫生区域实行包干到人,并与个人的&39;效益工资挂钩。
3、餐具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面案、菜案用毕要用搌布遮盖。
食堂卫生规章管理制度篇3
防止“病从口入”,搞好食堂卫生是关系全体员工身体健康的大事,必须引起厨房工作人员思想上的&39;高度重视,必须花大力气搞好食品、厨房、餐厅及周围环境卫生,为此,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光,必须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二、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三、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一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四、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五、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坚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六、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七、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坚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食堂卫生规章管理制度篇4
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防水、防滑、具有必须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光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熟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未变质情景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39;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调料瓶加盖放置。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景。
食堂卫生规章管理制度篇5
一、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进入厨房,必须着装整齐,戴工作帽、穿工作服,坚持衣冠的整洁。
2、厨房人员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上洗手间后,要用洗手液清洗双手,坚持双手清洁。
4、在处理食物时,双手必须清洁。
5、在上班时光内禁止抽烟,在任何时光都不许在工作间内抽烟。
6、在处理食物过程中,避免对着食物咳嗽和打喷嚏。
7、如果手有创伤,应贴上防水膏药布贴于患处,并且在处理食物时,戴上一次性手套。
8、若员工患上腹泻、发烧、或其他容易传染食品的病症,应立即停工治疗。
二、岗位环境卫生要求
1、做好厨房六管理,每次工作完成后统一清洁清扫扫,定期进行大扫除。
2、定人、定岗、定时清扫,经常坚持环境清洁,厨房内做到无苍蝇、无蟑螂等。
3、厨房地面、地沟、墙角、门窗、房顶,操作台应坚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污渍。
4、不干净的抹布、碟子或桌子、砧板,禁止用于制作食物的。
5、不要把纸箱或报纸等杂物放在货架上。
6、禁止闲杂人员出入操作间。
三、厨房设备、器皿卫生要求
1、容器坚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并分类摆放。
2、案台、刀具、抹布应专岗专用,坚持清洁、无异味,防止交叉污染。
3、冰箱要坚持整洁,并每两月定期清洁一次。
4、要确保用具操作情景良好,应时常检查用具的接触面是否有破损或生锈。
5、厨房设有水果、凉菜专用的案板及刀具,使用前后需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6、每月定期清洗排烟设备。
7、每周清洁厨房照明设施一次。
8、每一天擦拭1.8米以下墙面,每周擦拭1.8米以上墙面一次。
四、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1、由原料制成品实行:不购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2、大米采购必须采购优质大米,米饭在蒸煮前,蒸柜、大米需清洗干净后,方可蒸煮。
3、肉类、水产类等要坚持鲜活,瓜果要去皮、洗净。
4、蒸煮菜要炒熟煮透,油炸、煎食品要坚持营养,不能炸糊。
5、成品(食物)存放实行“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制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6、售卖过的食品和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次售卖。
7、所有食材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必须分类、分开存放。
8、包装食品应开箱、开包检查,标识清楚,贴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9、定期清洗冰箱,冰箱内不许积压时光过久的食品,对于变质变味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10、坚持环境整洁,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必要时要对食品存放货架,冰箱等定期消毒。
各种餐具、厨具和盛放食品和容器,必须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
11、注意饮食操作卫生,严禁在工作时吸烟。砧板、灶台应随时坚持卫生清洁冷拼在原料切配时应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抹布应经常搓洗,不能一布多用,以免交叉污染。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贴合健康要求。
五、餐厅卫生要求
1、各类餐具清洗,做到“一刮、二涮、三洗、四冲、五消毒”。
2、员工用餐后,应对餐厅清洁清扫,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清洁干燥。
3、员工用餐后,及时清洁桌面、台凳,餐前、餐后要保时清洁、干净。
4、餐厅门窗、墙壁、风扇、灯管等设施,要定期清洁,无油垢、污渍。
5、餐厅区域内,每周坚持两次大扫除,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等。
6、员工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回收,剩饭剩菜要及时清走,保证餐厅无异味、无污渍。
食堂卫生规章管理制度篇6
一、食堂必须有市(县)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二、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凭培训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发现患传染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要调离,上班时要穿戴工作帽和工作服。
三、有防尘、防蝇、防鼠设备,仓库食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有架或台隔开,室内要坚持通风干燥。
四、地面、墙壁、配餐台必须按《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安装,即水磨石地面、白磁砖贴墙,每一天冲洗地面,餐室、餐桌和灶具无污迹,通风良好。
五、科学安排每一天的菜谱,做到膳食平衡保证营养,确保饭菜质量和卫生。过期或无出厂日期的食物不得进入食堂,市场购回的.青菜要有充足的自来水浸泡和冲洗,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六、切生、熟菜的砧板要分开,厨房、库房生熟食品和原料要分类存放。碗、筷、盆、碟用完后要进行消毒。
七、若发生食物中毒,管理员或炊事人员要立刻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县)食品卫生监督所报告,控制可疑食品,保护现场,并协助查明中毒原因。确保受害者得到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
八、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主动理解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医务监督。
九、总务处和卫生室要定期到食堂进行检查和营养指导。
食堂卫生规章管理制度篇7
一、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小组,做到专人负责,职责到人。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三、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经常坚持个人清洁卫生。
四、按规定对厨房、餐厅、库房进行装修、布局使其贴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标准。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要按要求做好清洗、消毒、摆放、防止交叉污染,并要防蝇、防尘、防鼠。
六、厨房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坚持清洁卫生。
七、食堂设置消毒柜、洗涤器、餐具存放柜、冰柜。
八、餐厅的卫生,每日清理两次,坚持经常卫生干净。
九、加强采购的`管理,不进过期腐烂的食品,有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的食品进入食堂。
十、做好食品的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及时处理,腐烂的食品及时的清理。
食堂卫生规章管理制度篇8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坚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贴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坚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贴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包含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贴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坚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光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景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进取配合、主动理解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理解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供给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职责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职责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职责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