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制度范文
企业员工制度范文篇1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1、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光或改派其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2、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供给考核的参考。
3、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4、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景者不得参加考核。
1、试用人员;
2、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2、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3、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1、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2、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企业员工制度范文篇2
职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住宿场所,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安排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祥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一章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工务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工务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二条 员工住宿由工务部统一安排调配,员工不准擅自进住、调整宿舍及床位。进出员工宿舍必须佩带公司统一配备的工作证。未经工务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员工,工务部将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时,由工务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及床位卡片,由工务部建立员工住宿档案。住宿标准为:普通职工6人/间;办公室人员4人/间;主管级2人/间;经理级以上的为1人/间。
第四条 员工宿舍需调整,由工务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床位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工务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床位、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及床位卡片。
第二章公共设备管理
第五条宿舍的床位、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工务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床位、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公司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50%。
第六条宿舍的床位、门窗等有关设备不准擅自拆卸,违者应在限期内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第七条宿舍内的床位、门窗等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违纪人员的情况下,床位、门窗等设备维修的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同样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一日内必须离开宿舍,如有床位、门窗及有关设备属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第三章纪律、安全管理
第九条 员工宿舍楼设有员工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公共部位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非本公司的员工、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员工宿舍楼。进入员工宿舍楼的外来人员却急需进入须征得工务部许可,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私自安排外来人员留宿的,将扣除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的30%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员工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十二条 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人,特别禁止留宿异性人员。
第十三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员工必须在上班时间离开宿舍。宿舍大门的上锁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50至11:50;下午13:50至17:20(5月1日至10月1日为17:50);晚上22:30关门,晚上熄灯时间为22:30。车间人员夜间加班期间另行规定,办公室、亮化部、基建部等需要夜间值班及施工人员可视工作情况给予开门,其他夜间晚归人员将有宿舍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箱、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扣除当月的绩效工资的30%。如确因学习需要开电脑等电子设备的员工必须在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的情况下配戴耳机。
第十五条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一经发现类似情况每人负激励500元,情节严重的直接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务损坏的照价赔偿,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
第十八条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配置,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经工务部调整住房的员工必须按时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离职员工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厂手续。本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的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自更换锁具。凡发现非本宿舍人员持有本宿舍钥匙时,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四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条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负激励100元,没有直接责任人的,宿舍所有人员每人负激励50元。
第二十一条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处以负激励500元,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安全事故的&39;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工务部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第五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宿舍区的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廊)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内(含门、窗)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内。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
第二十五条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六条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同时,为了新员工入住方便,严禁员工占用空余床位。
第二十七条不准在浴室、厕所乱丢杂物。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二十八条每周组织公司高层领导对宿舍卫生不定期检查两次,并按照卫生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次检查完成后将对评分结果进行公布。
第二十九条评分低于7分的(基分为10分),将公布宿舍人员名单及宿舍内卫生情况的照片。连续两次评分低于7分的宿舍内每名职工负激励50元;由工务部在负激励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购买相应的生活用品奖励排名在前三名的宿舍成员;由工务部在负激励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检查结果公布的照片及纸张费用。
第三十条连续三次评分低于7分的员工宿舍所属部门的主管级以上领导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30%。连续四次评分低于7分的员工宿舍将追究宿舍所属部门经理的管理责任,届时,将直接由公司高层领导商议处理。
第六章其他方面
第三十一条妥善保管个人的床位卡片,如有丢失,需及时向工务部报失并缴费重新办理。
第三十二条每间宿舍选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凡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员工,必须配合公司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不服从管理、阻碍或者恐吓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企业员工制度范文篇3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是指我国现行休假制度规定的带薪节日和休息日。法定节日假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清明节(1天)、三八妇女节(女职员半天);法定公休假为周六、周日。
第三条婚假:
1.员工结婚给予3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婚假7天。
2.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
3.员工结婚男女双方在异地者,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具体参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第四条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职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第五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子女期间享受产假。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90天,含产前假期15天,属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假期。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六条看护假:员工配偶分娩期间,可给予看护假10个工作日。护理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经批准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休养者可享受病假。
第八条员工休养病假1天以下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1-3天者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员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内,标准工资照发。7天(含)以上者,发放标准工资的60%。
第十条员工因个人私事,经批准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其他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
第十一条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者,经部门经理批准,2天者,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总部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一年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15天,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或凭医院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休假,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所有带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累计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五条职工凡与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员工每年享受两次探亲假,由个人申请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报综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级别出差标准实报实销往返路费。当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
企业员工制度范文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__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各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福利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种类及发放
第四条公司福利由社会保险、节庆福利、恭贺福利、丧病慰问及其它福利等组成。
第五条公司按省、市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统筹保险。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具备办理社会保险条件的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分为公司缴纳部分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缴纳比例与金额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员工缴纳部分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工资中扣缴。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建立。
第七条公司节庆福利包括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六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庆前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前负责购置与发放。
第八条公司正式员工享受恭贺福利。恭贺福利包括员工结婚、生育、生日等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
第九条公司所有员工享受丧病福利。丧病福利包括员工本人伤、病和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重病、亡故等的慰问金或慰问品。慰问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负责落实。
第十条其他福利
1.公司员工可享受每年4个月(每年6月份至9月份)的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包括资料员、材料员),应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另行购置防暑慰问品进行发放。
2.公司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
3.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中餐),并视情况协助无住房员工解决集体宿舍,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房租。
4.公司正式员工购买公司房产时可以享受一定优惠,具体优惠额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公司鼓励员工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并给予报销一定培训学习费用,具体标准及办理程序等按《员工进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员工制度范文篇5
一、目的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推动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环境卫生及宿舍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三、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发布室、会议室、卫生间、招待室、茶水间等,由行政部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周。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门窗,节能灯开关,空调开关、电源开关由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天。
四、办公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
2、门窗,灯、空调、风扇电源开关的关闭情况。
3、卫生间整洁干净。
4、办公室走道,无堆积杂物垃圾。
5、发布室、会议室、招待室、茶水间的桌面干净,电源开关、空调开关、环境卫生情况。
五、办公室个人区域环境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禁止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食用早、中、晚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六、个人办公桌物品整理标准:
1、各部门办公室布局要统一物品摆放方向,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2、办公桌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统一放置抽屉。
3、文件资料柜要贴墙面摆放。
4、物品摆放部位要体现顺手、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5、物品要分门别类,分出哪些物品常用,哪些不常用,哪些天天用;
参考方向如下:中上侧摆放台历或水杯、电话等;右侧摆放文件筐(盒)、等待处理的管理资料;中下侧摆放需马上处理的业务资料;左侧摆放有关业务资料;
七、工作椅摆放标准:
1、人离开办公室(在办公楼内),座位原位放置;
2、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座位半推进;
3、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座位完全推进。
八、文件资料摆放标准:
1、文件资料摆放合理、整齐、美观,各类资料、文件分类归档;
2、文件夹应注明文件名,便于查找;
3、机密文件应放于加锁柜内(如方案、合同类等);
4、保持文件夹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清理、整顿。
九、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乐捐措施:
1、走道内乱扔垃圾杂物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2、办公室内乱摆放私人物品,办公桌面未按要求摆放,影响公司形象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3、不得在上班时间食用早餐,食用食物时请到茶水间,在办公区域内食用食物者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4、厕所内乱扔杂物,乱丢垃圾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造成厕所堵塞的乐捐100元/人。
5、下班后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需检查灯,门窗,大门是否锁好。未锁好的需锁好再离开公司,如发现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未关灯,未锁门的,每项乐捐200元/人,屡次再犯者双倍处理。
6、如发现故意损坏公司财产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7、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空调、灯、风扇发现未关闭的,每项乐捐50元/人。
8、行政部将定期检查各办公室卫生、办公桌面,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并视情况在公司群上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直接乐捐处理。
十、附则
1、本制度修订于20__年7月20日。
2、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企业员工制度范文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根据国务院、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__〕5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试行)》(渝人发〔20__〕106号)、《__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县级机关工作人员交流暂行规定〉〈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通知》(巫溪委办发〔20__〕93号)、《__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__〕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假
(一)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因事需请假,5个工作日以内的需经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按教职工请假程序报批手续。
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个工作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四)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1、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3、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分别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基数,按照本条中的第2项相关规定执行。
二、病假
(一)请病假条件
申请病假人员必须要有巫溪县人民医院或巫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治医生出具的近10天内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证明书。此证明书需加盖上述单位的疾病证明章和单位行政章且单位分管业务领导签名后有效。另持疾病检查化验、仪器诊断等结论性报告原件、医生出具的相关治疗处方和医院盖章的电脑收费单据(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存档)。若需转院治疗的,必须有上述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
(二)病假审批及要求。
1、病假在7天内(含7天)的,由所在单位审批;病假在1个月内(含1个月)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审批;病假在1个月以上的,本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后,报县教育局签署意见,最后报人事局审批。
2、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病退手续。
3、申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教育局、人事局集中到有鉴定资质的医院进行病情统一诊断,所需费用由申请病休人员自行承担。病假累计在6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评,不确定考核等次。
4、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休病假,可延长见习期。
5、凡病假连续1个月以上者,双休日、节假日应连续计算为请假。
6、凡未履行休假、续假报批手续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1、教职工连续病休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2、教职工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教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4、在试用、见习和熟练期间的病休人员待遇,分别按试用、见习和熟练期的工资为基数,计发其病假工资。
三、婚假
(一)婚假期限
教职工结婚,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晚婚可给予10个工作日的婚假。
(二)婚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教职工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婚假期间的本人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四、探亲假
(一)教职工利用寒暑假进行探亲,原则上在上班期间不另批探亲假。
(二)教职工探望配偶、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及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自理。
五、女职工生育假
(一)产假期限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违反国家规定,按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2、女职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持医疗机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六、丧假
(一)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二)教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七、教职工出勤考核
(一)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假而走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聘用合同约定为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聘用合同约定为20个工作日),按规定程序予以辞退或解聘,且不发给辞退费或解聘补偿费。
(三)辞退的教职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教育局、人事局审批;解聘教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解聘手续,并报送人事局备案。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构成
1、实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其中,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提高10%工资标准。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规定中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并做好考勤和各类假期登记工作。
企业员工制度范文篇7
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关于教职工公假、病假、事假、调休等请假制度作以下补充规定,如有违反或除特殊情况外,无论何种事由未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一、关于公假
1、教职工公假到校办请假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教研活动不需会议通知)。
2、中层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长处请假,到校办备案,另请附会议通知。
二、关于病假(看病)
1、病假需向人事部门递交由医院出具的病假单。
2、每月固定看病的教师:请交书面申请,并提出具体时间,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提交校务会讨论。如在此之外再有病假,至人事部门请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不影响上课外出看病,如有医生事后开具的病假单或者有学校的调休单可以不按病假处理。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二次,每次半天。
4、如身体原因(大病、重病),不能坐班,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交人事部门,经校务会讨论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其它原因或短期身体不适申请不坐班的教师,实行弹性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30——下午3:00)。
三、关于事假
1、半天的事假:填写请假单,并交至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同意后在校办备案。
2、一天及以上的请假:如果是因为重要的家事等,请交书面申请,并交至人事部门。经校务会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中层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
四、关于调休
1、不影响学校工作,调休最多一天,原则上不可调休连续一天以上,如有病假单,可以调休充病假,最多不可超过病假天数。
2、除突发事件,请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递交调休单(原则上当天调休不予批准)。
3、中层干部调休需另向分管校长请假,并至校办备案。
注:所有请假请附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一律不能认定已办理任何类型请假手续。
企业员工制度范文篇8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训的原则在于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职责
第一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公司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八、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条各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部门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二、协助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三、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培训类别
第三条按组织实施机构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安全意识培训、质量意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六大类。
一、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由公司内部组织的包括技能竞赛、野外训练、员工上课等方式的培训活动;
二、外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部培训是指公司通过外部聘请的具有专业培训资格的培训师通过面授、录音、光盘等方式进行的培训活动。
三、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四、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五、员工态度的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六、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目的在于使新员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行为准则,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该如何处理。
1、新员工的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门完成:
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的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发展史、目前企业的基本情况,公司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主要教材为《员工手册》
由部门负责的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车间工艺流程等。
七、企业文化培训
1、目的使员工了解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2、培训内容应该包括雅堂之家的发展史,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项目与品牌,公司文化活动,员工发展通道等。
3、该部分的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并进行培训
第五章培训计划的种类
第四条培训计划按制订实施单位、计划期间、主要内容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种:
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二、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三、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四、部门月度培训计划
第五条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1、公司各部门填报《年度培训计划》
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拟编《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负责人审核
4、总经理批准
5、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二、公司月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依据《年度培训计划》拟编《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负责人批准
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第六章培训计划的编制规范
第六条内容完整
各部门或各车间的年、月度培训计划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或计划模板进行编制。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授课人、课时
第七条上报按时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须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上报来年的培训计划;
2、月度培训计划在计划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3、当培训计划发生变动时,应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4、当培训完成后,必须在一周内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递交培训记录表;
第八条制定培训计划的原则
1、必须符合部门业务发展需求
2、必须符合员工发展需要
3、应针对特殊工种、新入职人员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
4、满足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5、月度培训计划是实施年度计划的具体安排。
第七章培训评估管理
第九条培训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培训收益评估:评估培训目的的实现情况,调查受训员工学得怎样。
二、培训效果评估:评估内部培训责任人和外聘培训讲师的培训能力与水平,调查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教得怎样。
三、培训组织评估,评估培训内容课题是否适合公司发展要求,是否受员工的欢迎,调查培训组织责任者培训计划安排做得怎样。
第十条培训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式有闭卷考试、课堂作业、现场提问、评估表等方式进行,通过培训评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训评估的主要常用办法,是通过员工填写集培训收益评估、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组织评估于一卷的《培训评估表》来进行评估的。
二、考试考核主要用于评估培训的收益。
第十一条培训评估的实施
一、每次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结束后都必须进行培训评估。
二、培训评估,应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不同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1、培训收益评估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⑴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等的培训评估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⑵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做课堂作业,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讲师出题,培训组织责任人制发试卷,组织实施;也可以由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撰写培训小结。⑶以提高岗位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现场提问,现场操作的方法,在培训计划中作出评估安排。
⑷.培训效果评估,可以采用由学员填写培训评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⑸培训组织评估,可以采用培训效果的评估方法,可与培训效果同时进行。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在培训部门完成培训后三天内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评估完成后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门备案。
第八章培训纪律
第十二条培训组织纪律
一、培训组织责任人应在开课前做好培训教材、教具、器材等的准备工作。
二、员工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并签到后找到自己的受训位置。
第十三条课堂纪律
培训责任人、员工在课间应关闭手机铃声,不准在讲课时间说电话,有妨碍他人听课的行为。第十四条考勤纪律
准时参加培训签到,因特殊情况需缺课的,应按考勤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必须补课的应按培训计划要求办理。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九章其它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车间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