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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

时间: 新华 心得体会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开展学习宪法的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治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自身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期,学校组织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晨读活动,以下是我通过这一周以来对于宪法的学习心得: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这一周以来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今后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三、增强了公民意识

通过学习宪法,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解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不能把自己看成一个与国家宪法无关的人。我们只有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落实,必需带头尊崇宪法,做学习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模范。

总之,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事实上,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大学生作为即将进入社会的群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目前大学生对于宪法的理解相对较少,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更需要开展对于大学生群体的宪法学习活动,让宪法信仰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生活方方面面,让每一个大学生都能依法守法、知法用法。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2

市中级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首迎“国家宪法日”“当拿到法院赠送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后,我我很激动、很凝重、很感动,学校一定让《读本》与学生同行,使和谐安宁、文明进步同孩子永伴,呵护雏鹰自由健康飞翔!”市第x中学党总支书记x说。

为迎接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x市中级法院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走进市第七中学,开展“宪法宣传进课堂”校园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安徽工业大学、市委团市委和市第x中学共组织了200余名学生参加了宪法宣传活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x、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x、市委zd委副书记彭x、市司法局局长刘x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活动中,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x就如何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创新教育方法,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并为在校学生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切实增强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二是要突出重点,应策施教,确保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要加强领导,深化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良好格局。

x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洪x就法院继续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明确了具体的要求:一是以观看典型案例、模拟法庭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努力做一个具备基本法律意识的现代小公民;二是恪尽人民法官的职责,深入推进美好校园建设,为建设美丽校园营造良好氛围,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三是继续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模式,与各方各界联手,全力促进全市青少年健康、幸福的成长。

活动的最后,x市中级法院为参加活动的学生及机关、地方群众的代表每人赠送了一本《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读本》从法官老师提醒、刑事、民事、行政四个方面,选取了73个案例,涉及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x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把法院法官亲历的案件、事件,以汇编的形式,重现在青少年学生的眼前,使每一名学生都能够直观、生动、深刻地理解遵守法律的重要意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努力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爱法的好少年。

“我们相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的指引下,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法制知识,陶冶法制情操,宏扬法制精神,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一代新人。”学生薛沁雯说。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3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顺应时代大势、顺应事业发展、顺应党心民心。在宪法中与时俱进地明确监察委员会的地位,体现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精神。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修改宪法符合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意愿。新时代需要赋予宪法新内涵,此次的宪法修改,是党中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宪法修改内容,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息息相关,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顺应广大人民的意愿,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为全国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应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握宪法定位、履行宪法使命,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4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

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5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人们对战争灾难的痛恨,对和平生活的珍惜。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公祭日,每年都定期举行国家公祭。

我们不能忘却那个令人悲痛的日子——1937年12月13日。我们不能忘却,南京在哭泣,中华在哭泣;我们不能忘却,在惨绝人寰的屠戮中失去的30万鲜活生命;我们不能忘却,失去的民族的尊严……这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痕,深深刻在历史的记忆里,提醒着我们曾经所承受的屈辱与不公。

时间不能抚平所有的悲伤,记忆依旧是如此的深刻而痛楚,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庄重的仪式,祭奠逝者,抚慰生者,来凝聚勇气直面历史,把悲伤化作前行的动力。以国家的高度,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公祭日,悼念死难同胞,恰好契合了民众的意愿。在这一天,我们感念逝者,还生命以尊严。唯其不可忘却,他们才能在民族记忆和历史长河中成为永恒。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6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 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7

为积极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认真贯彻好冀高路字274号文的基础上,我公司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公司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1、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省交通系统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营造宣传氛围: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公司历来重视对员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要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员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悬挂横幅。为了配合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公司办公室门前悬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高速事业发展”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省法制宣传办在省会西清公园举办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公司要求大家自行去省会西清公园参观和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资料。同时要求大家在家观看关于法制宣传日的报纸和电视宣传,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职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法规》等相关内容,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交,执政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4)为积极响应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学与用相结合。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加强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护工作。在石总经理的安排下,由管道维护部牵头组织人员,将重新喷刷京石高速公路通讯管道沿线的关于通信管道维护的警示牌,以加强对京石高速通讯管道维护的法制宣传。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8

今天,是我国第_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937年的今天,侵华日军攻陷南京,屠戮我30万同胞,他们没能等到秦淮河畔下一个温暖的春天。讲好三个故事,铭记那段刻骨铭心的历史,感受仁人志士的顽强、坚韧与不屈。

第一个故事:关于“全体战死”的口号

他叫谢承瑞,是南京保卫战教导总队第一旅第二团团长。他所处的南京城东南的光华门是当年最激烈的战场,日军连续使用大炮轰击城墙,试图打开突破口冲进城内,却屡次被担任光华门防务的教导总队谢承瑞团和第87师易安华259旅等部击退。当时,谢承瑞以“全体战死”为口号,带领大家一直血战到最后。后来,战斗一次次打响,谢承瑞因烧伤而发起高烧,但他依然坚守在城头督战,直到司令部转达了撤退命令,已经陷入昏迷的他,在纷乱中不幸牺牲。谢承瑞的故事只是壮烈牺牲的无数革命先辈的一个缩影,诠释了中华民族的英勇不屈、前仆后继、万死不辞。

第二个故事:关于身中37刀的“活证据”

她叫李秀英,是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也是那段悲惨历史最有力的见证人。当年,李秀英因怀有七个月的身孕在日军侵占南京时与其父在地下室避难,被丧心病狂的日本兵找到。日本兵图谋强奸李秀英,她与三个日本兵殊死搏斗,脸上、身上、肚子上被刺了37刀。后来经过抢救,她奇迹般地保住了性命,活了下来。就这样,她成为第一批赴日控诉南京大屠杀暴行的幸存者,向世人展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铁证。然而,她没能等到胜诉判决书那天,就永远离开了人世。李秀英的故事只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群体的一个缩影,诠释了中华民族的坚韧不拔,虽九死其犹未悔,纵然历尽万难,也要让真相昭告天下。

第三个故事:关于亲眼目睹的记录者

他叫约翰·拉贝,是受难百姓的守护者,也是日军暴行的记录者。当日军的屠刀残忍地挥向南京老百姓时,拉贝联系了其他十几位在华外国人士,设立了“南京安全区”,为20多万中国人提供了栖身之所。在全力保护安全区民众安危的基础上,拉贝记下了他目睹的日军暴行,并写下了长达2000多页的著名的有中国版“辛德勒名单”之称的《拉贝日记》。拉贝的故事只是众多国际友人冒着风险,以各种方式保护南京民众并记录下日军残暴行径的缩影,诠释了人性光辉,真正冲破了痛苦、悲催与焦虑,将世界人民向往和平的善良本性永远写进史册。

销烟虽已远去,但国耻民殇却不应忘记。以国家之名,祭奠每个逝去的高贵生命;以尊崇之心,祈愿惨痛与悲剧不再上演;以警醒之意,守卫如今千古盛世的太平。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9

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

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有关国家的心得体会篇10

泛泛而论,祭祀作为一种典型的仪式,通常是文明成熟的标志。文明成熟,才有礼典。华夏文明发育较早,具有完备多样的礼典仪轨,而祭祀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即所谓“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并依此创立了专门的祭祀日。传统节日中的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都与祭祀有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祭祀文化的成熟。祭祀不仅包括宏大的天子祭,也包括士庶祭,都成为国家活动和家族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

不过,曾在中国延续数千年的礼典仪式现在已渐趋消亡,不再是常规性的重要活动,其规范也逐渐瓦解。这其中,有国家形态在近代发生巨大变化的原因,也有祭祀文化的生存土壤发生变化的原因,过去对天地鬼神的敬畏已不复现,对祖先的崇拜也由于家庭结构向原子化演变而削弱。

近年来,虽然敬天敬地敬祖先再成时尚,但强调的也多是文化符号的意义,或者成为给地方经济发展搭建的平台,其本来意义已有所消散。相对而言,民间尽管失去了传统祭祀规范的许多内容,但仍然存在基于亲情的祭祀活动,而在国家层面的祭祀活动,尽管仍然零星存在,比如为“9·18”事变悼念、为“5·12”大地震悼念,但没有制度化规定。

那么,今天需不需要设立国家公祭日?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说过去因敬天敬地敬祖先而创造的祭祀文化,反映了一个文明的成熟,那么今天是否会忘记历史,也在考验一个民族是否成熟。

国家公祭日提供的庄严感,有助于恢复历史的庄严,特别是在虚无主义消解历史的价值判断之时。历史的荣耀和悲情,需要我们正确体会;国家公祭日提供的舆论平台,有助于帮助我们连接历史和现实,为我们找到历史中的正确定位;国家公祭日有助于我们回顾审视历史悲剧,维护基于历史形成的判断,防止历史被人为歪曲。而这些对于历史的冲击,一直在发生。

南京大屠杀警示意义是世界性的国家公祭日就是通过直面历史上的悲情时刻,以达到以史为鉴、警示后人的目的。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不乏对于悲情时刻的记录。以什么样的历史悲剧作现实的镜鉴,有不少选项。为什么确定的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而不是其他?

其一,南京大屠杀象征着中国苦难近代史的高潮时刻。中国自近代以来所遭遇的外部压力,给整个民族留下了许多历史疤痕,而八年抗战最为艰苦,中国军民付出的牺牲最大,中国向现代性转变的进程被阻滞得最为严重。

其二,迄今为止,77年过去了,日本作为那场侵略的始作俑者,始终没有作出应有的历史反思。最近两年,还通过篡改历史、为侵略正名等方式,为修改和平宪法、重启军国主义之路制造声势。

其三,日本近年来的这些行为,不仅让中日关系降至冰点,还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正义性、对二战后形成的国际政治和安全体系构成了潜在威胁。

还原历史真相,需要一面真实折射历史的镜子。警惕历史反复,告诫颠覆历史的行径,需要一面真实的镜子。传递和平声音,需要一面真实的镜子。而无论从反法西斯主义还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南京大屠杀都不仅是历史留给中国人的伤痛,也是留给全世界的伤痛。如同奥斯威辛集中营,其警示意义是世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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