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暴力安全教育观后感
时间悠悠流逝,每一次我们观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观后感。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观后感吗?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预防校园暴力安全教育观后感,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预防校园暴力安全教育观后感(篇1)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2019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预防校园暴力安全教育观后感(篇2)
惩治、遏制校园暴力,治理校园欺凌问题再一次提上了国家议事日程。那么,家长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这未必可行。法制文明要从娃娃抓起,家校要走的路仍然还长,但必须得坚定走下去:促进法律健全,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具备正确的法制素养、法制意识,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懂得用法律维护共同生活的校园环境等。
近日,一条海南省琼海市“长坡中学打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__报道,事件发生于5月20日。此外,该校5月18日也发生了一起学生打人事件。5月21日上午,琼海市教育局就此视频事件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七项措施专项治理校园暴力。此事件距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4月28日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尚不足一个月。4月28日,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一名学生在厕所内遭到至少三名学生群殴,胸部被利器捅伤致死。同日,辽宁省庄河市第二十二中学课堂上,初二男生吕某遭同班同学姜某割喉身亡。
4月23日,山西省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被多名同学在网吧殴打致死。同日,河北省安新县某中学,一名女生被其他几名女生逼迫脱衣下跪、扇耳光,旁边多人围观起哄,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人出来劝阻……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原本安宁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曾经遭受校园欺凌的张宇来说,更是如此。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欺凌事件发生后,校园再也不是自己向往的地方了。他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
“可能是太害怕了,我就偷偷地拿了一把刀,每天放在书包里。心想如果有人再敢打我,我就拿刀捅他。”张宇回忆,“庆幸的是,那群欺负我的学生,之后没有再来打我。”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徐光兴认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如果心理层面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会陷入两种极端:陷入抑郁中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自杀想法;或寻找比自己弱的目标,将情绪转移到弱者身上,被欺凌者变为新一轮的欺凌者。
预防校园暴力安全教育观后感(篇3)
“小打小闹”不再是嬉戏玩耍,而是恶意中伤他人。据新闻报道,大多数校园欺凌事件都存在恶意辱骂、殴打,甚至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校园暴力事件性质恶劣,但多数施暴学生因“未成年”“口头批评教育”为借口而免于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七成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七成以上,这些冰冷的数据背后,是多少父母撕心裂肺的泪水与无助。是多少孩子孤寂的夜晚和不可触碰的痛苦回忆。
制度教育,法律先行。有不少网友建议适当提前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年龄,细化法律条文。且不说建议是否具有现实可操作性,但也说明一个问题,完善制度教育已迫在眉睫。一方面是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操作性高的应急预案配套体系。针对类似校园欺凌事件拟制惩戒教育制度,明确“红线”范围以及触犯成本,让孩子们时刻保持“红线意识”;另一方面,校园是社会的缩影,老师则是这个缩影中的灯塔。这就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行为及学习状态,及时的沟通与了解情况能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青少年介于儿童和成人之间,是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也是树立三观的重要时期。结合青少年的特征,制定出科学的、可行的惩戒教育制度。重点就在于拿捏好度,“盐淡适中”才能达到最优的效果。
从心理层面来说,受害学生和施暴学生都是受害者,或多或少在心里层面都存在缺陷,及时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心里疏导,能塑造孩子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形成完整的人格。与此同时,家长不能抱着“唯成绩论英雄”的态度,应配合学校培养孩子的底线意识与道德操守,学会尊重他人。说到底,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启蒙老师,发生这样的暴力事件,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老是以“孩子还小不懂事”为借口袒护孩子,更不能因此而让孩子产生“我还是未成年,我不用承担责任”的惯性思维。
少些冷漠,多些帮助。当看到青少年被人殴打、辱骂时,我们应该及时伸出援手,多说几句,多问几句,也许就能避免一次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也能让一个孩子少受些伤害。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整治校园欺凌事件是一个攻坚克难的过程,无论制度多么完善,法律多么健全,我们都希望孩子能发自内心的善待他人,帮助他人。严格的制度保障和思想教育双管齐下,才是整治校园欺凌事件的一剂良药。
预防校园暴力安全教育观后感(篇4)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一、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二、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三、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性格。四、同学们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短论强。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有:山东省兰陵县的8名中学女生对一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效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打人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后被拉至厕所并被强迫吸食大便。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这些同学的举动令人触目惊心。他们的心灵已被扭曲,良知已被埋没,完全跨过了道德的底线,人人闻之而唾骂。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 “校园欺凌”不但对“受害者”造成伤害,而对“欺凌者”自身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为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如不及时反省及改正,难免会误入歧途。对“受害者”的伤害更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同学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所以,受“欺凌”的同学应该坚强勇敢,当受到欺凌时报告学校,让学校来处理。告诉家长,让家长来处理。使“欺凌者”受到相应的惩罚而改掉自己的过错。
我们学校,有关心和关爱我们的老师,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有乐于奉献爱心的同学,为有困难的同学送来温暖。不过“欺凌事件”也时有发生,多数已被学校的老师及时阻止和教育,事件的性质才没有被恶化。上周举行了“杜绝校园欺凌 从我做起”的师生签名仪式,希望这个仪式能换来我们学校的平安祥和;同学之间互爱互助,团结一致;每个人都享受公平 公正,实现人人平等,让我们在校园里快乐地成长。
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自己这朵开得灿烂,也要让周围的花朵开得鲜艳,相互衬托,才能构成最美的风景。
预防校园暴力安全教育观后感(篇5)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有老师打学生的,学生打老师的,有学生打学生的,也有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行凶闹事的,这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不无忧虑地发现,原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喋血、行凶、杀人等词联系在一起……
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14岁至16岁是非常危险的“犯罪年龄”。
为了净化校园风气,为同学们构建一个和谐、平安的校园,我校特举办“校园暴力大家谈”征文评选活动,希望同学们在“校园暴力大家谈”大讨论中,积极踊跃参赛,为和谐社会、平安校园建设献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