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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电影观后感

时间: 福臻2 电影观后感

致青春是一部很好看的青春电影,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电影致青春观后感悟,欢迎阅读!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电影观后感1

我相信很多人在赵薇要拍这部电影之前都看过这部小说,很不幸,由于拖延症我一直没看完整部小说,但看完电影之后,我还是有兴趣再去把小说看一遍。

看完电影之后,给我的感觉是这个青春不是小说作者写的那个青春,而更像是导演赵薇的青春,电影中郑薇大学的年代被赵薇提前了,提起到了一个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的大学生活,这样的改动是我不喜欢的,也许这样的大学生活赵薇更加熟悉,拍的更得心应手,但这样时代的提前却造成了与大学毕业后的时代落差感,给我一种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一毕业就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感觉。

整部电影的校园时代是拍的很好的一个部分,校园的生活,郑微的爱情,同学之间的友情,从入学到毕业,方方面面都有涉及,笑料不断,当陈孝正对郑薇说出那句“你神经病啊”,配合赵又廷的动作更是爆笑全场,赵薇对校园时代的把握的却不错,情节顺畅没差错,也比较符合小说的节奏,碍于审查,赵薇把多处少儿不宜的地方都改动了。

到了毕业后,赵薇在剪辑上就没有处理好,过于林乱,韩庚这个角色不够饱满,毕业后的剧情应该很催泪,但实际效果并不好。

演员的选择上赵又廷表现不错,韩庚碍于戏份差一点,杨子姗就是一年轻版的赵薇,也不失望。

最后对于赵薇的第一部导演作品,我想说的是赵薇很幸运,她比其他第一次拍电影的人能获得更多的资源,但很多地方对于赵薇来说也是没有做好的,比如电影中的配乐,比如后半部分的剪辑。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电影观后感2

有一句话常被提起,那就是:“再多各自牛逼的时光,也比不上曾经一起傻逼的岁月!”,《致青春》同样很契合这句话,虽然片中的大学,对很多人来讲,是唯一的群体生活时光,宿舍、食堂、晨读、夜修,当然也会包括相思、追求、恋爱、失恋等等爱的体验,这是一生中难得的大家一起“傻逼”的岁月。

影片的成功之处在于,对演员的选择与塑造上,还是很到位的。赵又廷、韩庚的加盟,一方面保证了影片的商业品质,另一方面,也确实发掘出了二人前所未见的演技水准。先说下赵又廷,作为来自海峡对岸的男生来讲,大陆的学校氛围和他们必定会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片中,陈孝正略显生涩,但到结局其实可以发现,这个角色是很其实和赵又廷亦真诚亦虚伪亦正亦邪的混搭风格很相近,并不出戏,而且陈孝正这个名字,其实很符合海峡对岸的文化风景,总能令人联想起忠孝东路、中正、神马的,也算巧合。

再说下韩庚,其实韩庚的戏份真的不多,给他发挥的空间也不是太大,但无疑韩庚演技大爆发的时代已经来临,表演不动声色中见神奇,承担了一个隐忍低调却情爱满满的角色,诠释了青春的“错过就是一生”的别恋,看得很心酸!此中表现比《大武生》中扮酷卖萌式的程序化晒帅,要提高不知道多少层次。

四位新人女生则各个神采飞扬,杨子珊扮演的郑微,不得不失,但个别哭喊场景,颇有赵薇版“小燕子”上身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来自导演的言传身教。扮演朱小北的刘亚瑟,让人眼前一亮,此种帅气的短发女生,一定是男女通杀的类型,是当下演艺圈比较缺乏的类型演员,应会成为通过《致青春》得到迅猛发展。江疏影和张瑶,同样给人印象深刻,这一组新人,演技比较平均,搭在一起的感觉很谐和,所以剧中没有出现被舍友下毒的事件,也不会令人意外。

三位男生,则很好的烘托了众鲜花和绿叶的戏份,包贝尔的喜剧化悲剧性寻爱之路,漫不经心中的坚持与坚忍,是最容易催男观众共情泪下的感动点。郑恺的招摇与炽热,同样是青春情感的标签,另一帅哥黄明戏份不多,无太多亮点。

就这样一票人,用各自的“傻逼”,铸就了那个“牛逼”的热血青春时代,每个人都曾付出满怀真情,即使撞到头破血流,即使也有背叛别离,十年后再次回望,一切都如风。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电影观后感3

电影的故事情节推进很快,首尾呼应,韵锦以第一人称做旁白,仿佛让观众听她讲了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程铮是万人心中的白马王子,韵锦是从小地方来到大城市上学的普通女孩,同样是一个有冲突矛盾的交集,两人走在一块,一见倾心,各种纠缠加霸道补课帮忙,让韵锦渐渐喜欢上这个经常考满分的富家小痞子一样的男孩。高考结束,分别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程铮在北京上清华,想让韵锦上报考北京的一所普通大学,但是他忽略了韵锦内心的倔强和强烈的自尊心,两人大学期间分属两地,但是影片中可以看出来,他们没有联系,只是各自在心中默默地保持最深沉的爱。高中那个一脸纯真的时代,谁没有喜欢过异性呢,至少有暗恋吧,恰恰是这样不懂得如何更好地表达的爱情,才会显得珍贵美好,以至于延续到大学。

像韵锦这样平凡而又不一样的女孩,无论走到哪里,她都会遇到一个愿意爱护她的男孩,就像乔任梁饰演的沈居安。他看着像一个暖男配角,应该是对女主无微不至的关怀照顾,但是剧情的发展却不按常路出牌,他去程铮的姐姐走到了一起,他说他娶的是一个名字,一个身份,爱不爱重要吗?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只知道他曾经是个和韵锦一样的人,他现在虽然是有钱了,但是并不快乐,原因自然不用多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买单。

程铮在大学期间又去找韵锦,还和高中一样,表露真情时像个孩子,也许每个男生在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才会像个孩子一样也会撒娇。他听韵锦的话,愿意认真为她做她的事情,她们又在一起啦。韵锦对他们的未来充满了希望,但是相爱容易相处难,再美好的爱情也会被生活震的摇摇晃晃。韵锦家里出了问题,需要一大笔钱,她去找沈居安借钱,程铮知道了很生气,觉得他为什不和自己的男朋友说,一起解决,而跑去跟一个和自己是情敌的人借钱,要自己这个男朋友还有什么用?他不知道,韵锦只是不想在他面前显示出脆弱的一面,更不想欠他的太多,毕竟她是一个特别要强的女孩子。他们争吵分手,他去美国继承家业,她每天努力工作,变成女强人,用两年时间还清了欠他的钱,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交集。

对于影片的女二,并没有讨厌的成分,同样一个家境优越的大小姐,但是性格直爽理性,她说:当一个女人觉得自己爱的男人可怜的时候,大概就表明她不爱了吧。孟雪从小就喜欢男主,青梅竹马,到这一刻,我觉得她放下了,她大概停止了程铮那没有结果的爱吧。她说感情这个东西可真是霸道,从来不问先后,不问缘由。韵锦的闺蜜,学习成绩好,勇敢,就是其貌不扬,她喜欢上家境富裕的公子哥周子翼,她的勇敢注定为他痴情一片,献出一切,最后却落得一无所有,周子翼和别的女人结婚了。这样一个痴情的傻女人,深情用错了地方,可是什么都抵不过她喜欢啊,她最后出国深造是令人欣慰的,我相信她会遇到一个懂她爱他的好男人。

影片结尾前那个情节是感动到我了,在佛堂的那个许愿册子上,韵锦每次写的都是渴望健康而平淡的生活,这是由于她的家庭环境所影响的,她的渴望也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普通心愿,而程铮的那一页都是写的韵锦,这个在爱情面前充满了孩子气的大男生渴望他们一直走下去,相守到老,纯粹而美好的愿望总是那么感人至深。影片最后,韵锦去美国寻找程铮,两个曾经深爱的人,无论时间怎样变化,距离相隔多远,还是抹不去那份牵挂。无论你嘴上承认不承认,心里是骗不过任何人的。寻寻觅觅,来来回回,原来你还在这里,一如既往,片名本身就带着一种期待与守望。青春是一个永不退色的话题,但愿你执迷不悟时少受点儿伤害,幡然醒悟时物是人是,不要等到叶散的时候才明白欢聚,花落的时候你明白青春。

影片对程铮和韵锦的爱情并没有呈现出强烈的第三方压力,让我们依然相信爱情,相信执念,相信有情人终会相聚、相守,故人归来,容颜依旧未沧桑。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电影观后感4

郑微看着眼前这个为自己紧张不已的男人,他在另一个爱他的女人面前,何尝不是郎心如铁。林静之于施洁,就像陈孝正之于郑微,总有一天,她的阿正也会变成另一个微微的林静。或许每个女人年轻的时候都曾遇到过她的陈孝正,然后才会找到林静;而每一个男人都曾是陈孝正。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爱情死不了人,它只会在最疼的地方扎上一针,然后我们欲哭无泪,我们辗转反侧,我们久病成医,我们百炼成钢。你不是风儿,我也不是沙,再缠绵也到不了天涯。

碰到什么样的的男的都不要紧,就怕遇到了传说中的洋葱王子,你想要看到他的心,只有一层一层地剥掉他的外衣,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让你流泪,最后才知道,原来洋葱根本就没有心。

也许这才是成年人的感情,放在天平上小心计量,你给我几分,我还你多少,我们可以付出的东西是那么有限,再也经不起虚掷和挥霍。而年少时不计代价去爱的我们又到哪里去了?

当年舟车劳顿只为与爱人片刻相依的她,一心只想把那份感情守成天长地久的她,可曾想到会有今天?爱着的时候,以为那个人就是自己的一生,谁料到一朝梦醒,就站在了另一个人的身边。

别让我再等你,我怕我没有足够的勇气一直等在原地,更怕我们走着走着,就再也找不到对方了。

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是生活的全部。对于男人来说,爱情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不管当初他给过怎样的承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们永远比女人现实而理性。

一辈子那么长,一天没走到终点,你就一天不知道哪一个才是陪你走到最后的人。有时你遇到了一个人,以为就是她了,后来回头看,其实她也不过是这一段路给了你想要的东西。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电影观后感5

今天去看了《致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看完影片,便提起兴趣把小说也看完了,而后心里便不自主的难过,不为苏韵锦与程铮的分分合合,也不为沈居安与章粤的"委曲求全",只为了一个倾尽所有去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的女孩——莫郁华。

影片一开始便交代了莫郁华与苏韵锦的家世相似,都是条件较为拮据的家庭,这使得她们心心相惜,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正因为接近贫寒的家境,让她们都那样的自尊,但苏韵锦因为自尊,便不敢表露她对程铮的情感,致使他一度误解,也使他们不断错过,而莫郁华则不同,她爱周子翼,纵使他们间隔了千万距离,她依然勇敢向他表露了她对他的感情,而她也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不幻想她与他间会有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只是纯粹的爱着他,因为爱,在他新婚时选择了祝福,在他离婚时,选择陪伴,但她也是个自尊自爱的好姑娘,纵使想要拥有他,就算只有短短一夜,也没有选择"乘人之危"只是尽了一个好朋友的义务,纵使他们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

小说的最后,作者为这个女孩写了个番外,算是祭奠那份没有开始过而后也不了了之的感情;在周子翼决定复婚时,她只是轻轻的‘哦’了一声,随后再一次给予了祝福,读到这不禁为这个女孩感到心痛,为了个从高一便喜欢上的人,她辜负了自己的青春,直到三十岁都没有真真正正的去谈一次恋爱,就算在周子翼离婚后,与她走的极为亲密的时刻,她都不能确定她与他是否算是恋人关系,因为他从没开口承认。最后她和韵锦轻轻说了句:他不过仗着我喜欢他……忘了是谁说过,在感情世界总有一个人是周瑜,一个人是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这其中的缘由,只是爱。

在祝福他的复婚时,她的旁白说:我没有资格去说什么,他这不过是在知会我一声,一句没有资格,让我十分心酸,原来那些因为男朋友爱上别人而和她分手的女孩还不是最可悲的,因为她们还有资格去大哭大闹,而郁华连悲伤的资格都没有。

最后的最后,我想郁华这么好的女孩一定会有人愿意倾尽所有去守护她,而那段貌似从未开始的感情,则是她对自己青春的最好的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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