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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阅读心得8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回国的邮船与世隔绝,百无聊赖,自然如同“围城”,对方鸿渐来说,到了上海就应该是走出邮船这个“围城”,可是战时的上海实际上是另一座“围城”,方鸿渐到上海之后失业,爱情又碰壁,这境况更如同“围城”,因此他才不惜历尽艰辛到内地,希望走出“围城”,内地“三间大学”并不如他所设想的那样好,那里的勾心斗角的环境又使他重陷“围城”,于是他又渴求回到海,以摆脱“三间大学”这座“围城”,重回上海后生活愈是困顿,方鸿渐又打算再次冲出上海这座“围城”去重庆。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围城阅读心得800字篇2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当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当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述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掉了。抱着无奈的心境,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最终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我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我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我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应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我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我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围城阅读心得800字篇3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阅读心得800字篇4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而我,因为一句话,恋上一本书!

第一次接触《围城》这部小说是在高中语文课本上。当时就深深被“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一句所吸引,很可惜,那时总是没有机会拜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后来毕业了才得空看完了那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围城》这部小说取材于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小说以留法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主线,描写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婚姻等问题上遇到的矛盾纠葛,揭示了一些所谓上层知识分子自私、贪婪和虚伪的人性。

今日再次拾起这本书,对于人生有了更深刻的感悟。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像方鸿渐一样不停地进城出城,盲目的不停地奔走反复,只为了一张文凭,一张出城的通行证!正如钱钟书先生在书中所说“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遮掩起来。”我还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里面又有些什么东西呢?依然还是是学校吧,我只是这城内的一人,而这一堵堵城墙将我牢牢的困住,我的思想我的行为都被禁锢着,只能在这个城里面演绎着一幕幕的悲喜剧。和很多人一样,我想拼命的逃出去。而城外的人呢?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几年前的我一样。为了进这一座城,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城,而今身处在城内的我们又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突然地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人生就像是一个围城,人们总是从一座围城跳入另一座围城,却始终无法超越围城。难怪钱钟书先生会说“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轻轻地合上书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故事的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围城阅读心得800字篇5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围城阅读心得800字篇6

感情,其实就是一种缘分。人生,就是在一次次奇妙的缘分中度过的,它,将温暖我们的一生……

那是大约在两三年前的深秋,夜晚,我与父母回家时却发现了一只小流浪狗可怜巴巴地躺在我们家门口——由于单元门年久失修,所以门可以不用钥匙随意打开。外来人可以入内,外来狗也不例外。

这只可怜的小狗全身乌黑,但是有几处奇形怪状地白点格格不入的出现在它的背上,使得本来就不好看的它变得更丑了。它的尾巴更是不堪入目!它的尾巴上的毛有好几处卷在一起,身上的毛则是胡乱地,没有章法的缠在一起。而它的爪子更是长的要命!随便一挠就能在你细皮嫩肉的手背上抓出五道伤痕。脚掌也是臭烘烘的,真是好奇它都去过哪里——它脚上的淤泥就有三尺厚,如果把那些泥都洗掉我估计它的体重会减轻一半。

就这么一只又脏、又黑、又丑的流浪狗,我估计大家都不会收养它!但是我同情了它。因为此时已经是深秋了,如果不管它的话,它的生命一定会永久的停留在这个冬天。

但是,我的父母并不是很赞同我收养它。因为太麻烦了!所以,我承包了它的一切:洗澡。喂食、遛狗……即使是这样,我依然不嫌弃它,依然喜欢它。我想,它也会喜欢我,爱我吧!

不过,我想,我也许是错的。或者,曾经是对的。

最终,悲剧还是发生了。有一天清晨,我没给它拴狗绳就去遛它了,哪成想,刚出门,它就被别的母狗吸引了,撒腿就向它跑!我连忙去追,可是两条腿还是跑不过四条腿!不久,它就跑出小区,消失了……

我坐在地上痛哭,后悔当初不给它拴狗绳!后悔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带它出去!不过,说什么都晚了……

它小时候流浪,成长时被我收养,长大后又回归流浪!我想,这就是它最好的归宿了吧……

离那天已经过去了三四年,我仍然记忆犹新,我不知它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那它一定也有自己的儿子、孙子了吧,我还记得它,不知它是否还记得我,不过,我们俩的这一段缘分,我想,我们彼此终身都不会忘记……

围城阅读心得800字篇7

前段时间,我翻了下读书时候的书籍,看到了《围城》《爱的教育》等,于是我又拿起了《围城》看了一遍。感触和那时候又有不同。

小时候会跟着作者的笔迹,跟随作者的想法去感悟这个文章的意境,但是现在更多的是自己的感触。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而我觉着围城处处存在,任何人都会有面对围城的时候,只是没有那么深刻的认识,不会如钱钟书那样将这种感觉以文字表达出来。

我有2个侄女就相差2岁,当小侄女在喝药的时候,大侄女总认为小侄女在吃的要比她的好吃,但是大人总不给她吃,总是推掉大人给他的零食,要吃小侄女的药。吃药就是那个围城,围城里的小侄女不喜欢吃这个药,围城外的大侄女想吃这个药。

我们工作也经常会有这个情况发生。例如仓库的仓管员。在大部分人的眼中仓管员是很轻松的活,只要管理库存就好,但是这个管库存也是一个技术活。首先要会电脑的基本操作;其次要和车间不同的员工打交道,如果发生流程不清楚或者无法沟通的还要找领导解决;再次要和供应商物流沟通,协商好卸货事宜和到货时间;最后才是仓库库存的管理和整理。

围城里的仓管员感觉工作很繁琐,车间员工只要手工操作,不需要那么多的沟通和电脑操作,心理满是羡慕,而围城外的车间员工则认为围城里的仓管员坐在办公室要比它们在车间工作轻松和舒适。其实这个是相对的,仓管员付出的更多是脑力,而车间员工付出更多的是自己的劳力,所以工作性质不同,所要承担的工作责任也不同。

其实,那个围城根本不存在,只是自己给自己建的一个借口。别人的家庭、别人的工作、别人的成就,那都是别人努力给自己争取来的,在围城外的你怎么可能了解别人的那些付出;而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失败,那都是自己作的,在围城里的你怎么可能了解围城外的人的努力。所以围城根本不存在,只是为了你自己用来区分和隔离他人的借口。一切只是你希望自己活成什么样子而已。为了让自己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必须要有付出,没有付出你永远是被围城隔着的人,无论你是围城里还是围城外。

自己的人生不是靠想象的,是靠实践的,不要在羡慕和向往中浪费自己的人生,应该用实践来实现自己的人生。

围城阅读心得800字篇8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下午的阳光格外和暖,繁华的上海也安静了许多,不再喧嚣、沸腾。

药香微微,炉火上氤氲着朦胧的白雾。那老人午寐未醒,一只小狗偎在白发妇人的脚边打盹。

白发妇人望着榻上的老人,他的手脚细瘦,肤色暗败。老妇人的记性有些差了,一时想不起老人是谁。其实她连自己的名字都有些记不清了,她自己又是谁呢?老妇人支颐自问,她想了许久,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她是苏文纨,总感觉已经很多年没人叫过这个名字了,又或者是她忘了,老来多健忘。

街上有一对青年男女打闹,苏文纨望着他们,影影绰绰记起了一个人。她原来还能记得那个人的名字啊!方泓渐,她曾经的求而不得,他们也许久没见了,应该有半生那么久。

苏文纨回想那个男子的样子,模糊不清。她对方鸿渐,因为是初恋又求而不得,所以感到遗憾,才会记得这么久吧。方鸿渐真的很普通,若不是她苏文纨快三十岁了,她自命是看不上他的。

她一向孤傲又清高。她在遇见方鸿渐之前也没谈过恋爱,遇见了之后,她觉得她自有方法追求到他。可惜了,她手段用尽,方鸿渐却心有他属了。想来她也是苦的,她自问是个大家闺秀,相貌不差,又是留洋博士。可她和方鸿渐也就只有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终不成眷属。

苏文纨想,她应该是恨着方鸿渐的吧。她后来仓促之下和曹元朗结婚,依旧与赵辛楣交好,只是后来也不曾有过方鸿渐的消息了。

那一天,她穿着华丽,再次见到方鸿渐,她高傲地没有理睬她。但仍然握住了孙柔嘉的手,挖苦了孙几句,她不服气是真的。她竟被这样的女人打败,也是可笑。

现在她身边的人是曹元朗,他们之间没什么感情,或者是她对曹元朗没什么感情。几十年了,这一路也跌跌撞撞走过来了。

街边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然后“扑棱棱”地飞走了。

她想着,回忆也该结束了。

药好了,药凉了,药可以喝了。

苏文纨将回忆收回,什么也不再想了。

下午的日光翳翳然,苏文纨整发敛容,轻声唤道:“元朗,起来,药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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